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工资的法律问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拖欠工资的法律问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怎么维权?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劳动法当中是支持员工对拖欠工资进行维权的这种做法的,一般当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的时候应该先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有了社保局的介入和参与以后,应该公司肯定就会及时的将拖欠的工资发放给员工的。如果劳动仲裁的方式都没能够很好的解决拖欠工资的这件事情,通过民事诉讼不但可以要求返还拖欠的工资,符合相关规定的,甚至可以让公司赔偿自己的。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需要提供什么?
      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需要提供什么? 一、参保女职工属生育第一胎的(含婚后第一次流产)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复件(A4): 1.本人身份证; 2.计划生育证; 3.婴儿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5.出院小结; 6.医疗费用发票; 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前提就是与原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将会导致很多不良的后果。但是由于部分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的时候没有仔细核对员工是否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要求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因此会造成员工与两家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 一、...


·劳动合同要约定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是由众多的条款构成的,而这些条款都是建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上面签字之前,需要当事人就相关内容作出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要约定哪些内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劳动合同要约定哪些内容 1、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对新录用的劳动者进行...


·劳动关系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果劳动者同企业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纠纷。在解决纠纷之前,劳动者首先得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来说,确定劳动关系都是通过仲裁和诉讼的方式完成,像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那么劳动关系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劳动关系争议诉讼时效是多...


·企业男工人的退休年龄是多大?
      企业男工人的退休年龄是多大?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


·在实践中,工程承包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发包人支付价款,承包人
      在实践中,工程承包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发包人支付价款,承包人负责建设工程。但是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发包人并不能如期付款,那么就可该工程进行折价或拍卖,承包方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如果在优先权中产生纠纷的话,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纠纷的裁判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基本方法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基本方法许多从事于建筑工程方面的读者会想了解一下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的基本方法,其实工程质量的检查方法初级是比较简单的,根据建筑的工程质量评定的规定的方法再结合一些比较权威人事总结的经验,对一般建筑工程质量总体可归纳出看、摸、敲、照、靠、吊、量、套等八种检查方法...


·建筑工程人工税及材料税的相关细则 建筑工程是非常重要的工程
      建筑工程人工税及材料税的相关细则 建筑工程是非常重要的工程,对于各个方面的要求也很高,自然也受到了很多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往往有很多问题需要考虑,其中较为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工程的税收方面,那么建筑工程人工税及材料税分别包含哪些内容?以下就是我们总结的相关内容,以...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去哪做?
      工伤伤残鉴定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要比工伤认定的结果更为精确,最主要的是它将员工受伤的级别进行了分类,现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可以分为十个级别,不同的级别用人单位都是需要支付不同的赔偿金的。在做工伤伤残鉴定的时候是有专业的鉴定机构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去哪做? 一...


·煤矿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煤矿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


·2018年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2018年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内容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