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设备购买合同如何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设备购买合同如何写?
  
  专利合同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专利可以进行转让而签订的合同,一种是设备或者专利许可使用的合同。很多人不知道在使用他人专利时签订的合同具体内容需要包括那些方面。今天我们以专利设备购买合同为主,为您搜集了合同范本,供您参考。
  
  一、书写方式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述实施专利技术的预期目的、技术内容、成果权益、收益分配、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合同条文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
  
  甲方(受让方):_________
  
  乙方(让与方):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性质
  
  本合同属于:
  
  2.1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2.2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2.3 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许可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技术名称):_________
  
  第五条 专利状况
  
  5.1 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权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5.2 专利权人:_________
  
  5.3 专利授权日:_________
  
  5.4 专利申请号:_________
  
  5.5 专利号:_________
  
  5.6 专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第六条 专利实施状况
  
  6.1 让与方自行实施专利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6.2 让与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状况(时间、范围、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 许可范围和方式
  
  7.1 让与方许可受让方在以下范围内实施本合同涉及的专利技术:_________
  
  7.2 实施专利技术的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技术资料
  
  8.1 让与方向受让方交付以下与实施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样品:_________
  
  8.2 交付时间:_________
  
  8.3 交付地点:_________
  
  8.4 交付方式:_________
  
  8.5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 技术指导
  
  9.1 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技术指导的地点:_________
  
  9.2 技术指导的内容:_________
  
  9.3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条 相关技术秘密
  
  10.1 让与方是否允许受让方使用与本合同专利相关的技术秘密:
  
  (1)是
  
  (2)否
  
  10.2 让与方向受让方提供与专利技术相关的技术秘密内容:_________
  
  10.3 保密范围:_________
  
  10.4 保密期限:_________
  
  第十一条 专利效力
  
  让与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有义务维持专利权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 权利保障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如发生第三方侵犯专利权,应由让与方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予以制止,受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责任承担
  
  13.1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_________
  
  13.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因素,除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外,还包括以下情形:_________
  
  第十四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
  
  14.1 验收时间:_________
  
  14.2 验收地点:_________
  
  14.3 验收标准:_________
  
  14.4 验收方法:_________
  
  第十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5.1 本合同费用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
  
  (1)专利实施许可费为_________元;
  
  (2)技术指导费为_________元;
  
  (3)技术秘密使用费为_________元;
  
  (4)其他费用:_________。
  
  15.2 本合同费用,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时间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约定方式如下:_________
  
  15.3 让与方有权查阅受让方会计账目,查阅时间、立法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后续改进
  
  16.1 签约各方是否有义务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
  
  (1)是□
  
  (2)否□
  
  16.2 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权益分享,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履行:
  
  (1)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属于研究开发一方享有,另一方有权使用,并且a.无需向提供方支付费用□b.应当向提供方支付费用□c.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
  
  (2)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属于签约各方共有,各方均有实施使用的权利,其所获得的利益出使用方各自享有。但一方如果转让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需经另一方的同意;
  
  (3)签约各方就后续改进技术成果权益问题另行约定如下:_________。
  
  16.3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条中的任何一条,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2)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4)其他计算方式:_________。
  
  17.2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签约方约定本合同内容:
  
  (1)继续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协商□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签约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除
  
  19.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签约方可在_________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2)其他约定情形:_________。
  
  19.2 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签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按如下约定承担:_________。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20.1 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0.2 协商解决不成,签约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名词解释
  
  为避免签约各方理解上的分歧,签约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补充约定
  
  22.1 签约方确定以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2.2 其他需要补充约定的内容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到_________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该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86年3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十二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备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让与人是指订立专利合同的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受让人是指订立专利合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
  
  第四条 让与人应当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的,让与人应当为全体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 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可以依法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备案的专利合同的受让人对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专利侵权行为,也可以依照专利法第57条规定,请求地方备案管理部门处理。
  
  第七条 当事人凭专利合同备案证明办理外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 经过备案的专利合同的许可性质、范围、时间、许可使用费的数额等,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或确定侵权纠纷赔偿数额时的参照。
  
  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专利合同。
  
  第十条 订立专利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制的合同文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第十一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办理专利合同备案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办理专利合同备案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依据合同条款,填写专利合同备案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第十三条 办理专利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各一式两份:
  
  (一)备案申请表;
  
  (二)合同副本;
  
  (三)专利证书或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四)让与人身份证明;
  
  (五)其他文件。
  
  第十四条 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用A4纸单面打印。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不予备案:
  
  (一)专利权终止、被宣告无效,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
  
  (二)未经共同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同意,其中一方擅自与他人订立专利合同的;
  
  (三)同一专利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四)专利合同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的;
  
  (五)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十六条 地方备案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形式及时将备案申请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法律状态。
  
  第十七条 对符合要求的专利合同备案申请,地方备案部门在7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准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备案通知。
  
  第十八条 地方备案部门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其备案意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等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十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合同备案数据库,管理备案数据,并提供公众查询。
  
  第二十条 专利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合同案号、让与人、受让人、主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合同性质、备案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变更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提前解除专利合同的,应当在订立解除协议后10日内持协议、备案证明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未按期办理提前解除手续的,原备案继续有效,直至原专利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第二十二条 延长专利合同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应当在原合同履行期限届满2个月之前,持变更协议、备案证明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变更专利合同其他内容的,参照前款办理。
  
  第二十三条 正在履行的专利合同发生专利权转移的,对原专利合同不发生效力。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专利申请被批准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将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名称及有关条款变更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视为撤回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专利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专利合同履行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宣告无效的决定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合同发生的效力,参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十六条 提交虚假备案申请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取得或伪造专利合同备案证明的,地方备案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合同备案,并进行查处。
  
  第二十七条 地方备案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依法对专利许可贸易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十八条 地方备案部门不能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暂停直至取消其备案资格。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日期以工作日为准。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合同内容中要具体包括专利的相关信息、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进行明确界定。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留言。
  
  


·商标侵权投诉怎么收费诉讼费?
      商标侵权投诉怎么收费诉讼费? 一、商标侵权投诉怎么收费诉讼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
      公司的商标注册后会侵权吗?成功注册的商标是不会侵权的,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


·商标著作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商标著作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需要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商标,设计新颖的商标可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扩大市场影响。现在有很多人专门设计注册商标,其取得著作权后,可以进行有偿转让。这个时候,双方要订立合同。那么,商标著作权转让合同怎么写?我们通过这篇范文一起了解...


·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怎么行使
      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权怎么行使?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


·公司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
      公司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一、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颜色、声音的组合构成。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控制程序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控制程序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控制,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2、适用范围 适合本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过程的控制。 3、程序概要 3.1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其他...


·商标被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商标被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商标被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
      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我们都知道,专利的申请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但为了使所有发明专利的人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针对那些不能及时交纳发明专利费用的人,出台了可以申请发明专利费用减免的政策。那么发明专利费用减免后多少钱呢?接下来,让我们为您解惑。一、发明专...


·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有例外吗?
      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有例外吗?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是有例外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


·游戏版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游戏版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游戏版权侵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