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和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时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正是这个合同让劳动关系变得牢固变得更加有保障。公司想要解除劳动关系时就必须考虑的更多,应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赔偿。也许很多的公司和劳动者都不是很了解详细的规定。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这里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
  
  一、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区分以下情况处理。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2、劳动合同期间,因劳动者有重大过错(包括: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法犯罪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3、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符合上述条件裁员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在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不关系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法定情形:1、员工主动辞职经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因严重违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行为被企业过错性解除的;3、员工在《劳动法》上主体资格消灭的,比如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自然死亡、宣告死亡或失踪的;4、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降低现有待遇续签劳动合同而员工拒绝的。综上所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要根据劳动合同法上不同清形的描述来进行。一旦出现差错很有可能就会引起纠纷,影响公司的声誉和经济的发展。劳动者如果发现公司并没有依法对自己进行赔偿的话,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对自身的利益进行维护。以上就是对“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的回答。


·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在工程建设中,土方工程量对其影响必不可少,土方工程量的多少,对工程的质量,效率,尤其是成本都有很大的影响。那么,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呢?各个因素对计算土方工程量具体有哪些影响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介绍。计算土方工程量必须考虑的因素有...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


·劳动关系没解除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劳动者的劳动直接决定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用怎样的人,哪些人能用,哪些人不能用,给其什么样的报酬合适,这显得尤为重要。而企业用人之后,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如果劳动者离开此企业后,却未与他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下面跟随我们的步伐一起看看劳动关系没解除所产生的影...


·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
      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除约...


·一、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法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法赔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上海工伤员工主动离职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上海工伤员工主动离职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工伤员工主动离职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为了维护城市的环境,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很多城市开始兴建绿化工程。要使绿化切实起到作用,绿化工程的质量十分重要,所以相应的出台了一些保证绿化工程质量的措施,那么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在下面的文章...


·是否合开公司法人的工资可以一年一起发?
      是否合开公司法人的工资可以一年一起发?公司成立之初就会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选。法定代表人在日常生活中会经常被称为法人。我们知道,法人一般会由公司内部担任总经理或董事长等职责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合开公司的股东担任,那是否合开公司法人的工资可以一年一起发?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


·员工得职业病算工伤吗?
      员工得职业病算工伤吗?工伤如何赔偿? ?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员工如果得了职业病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赔偿。因此应对措施具体包括: 1、职业病鉴定流程 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


·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可以申请么
      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可以申请么 虽然制度在逐渐的完善,但是民工讨薪依然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遇到老懒之后就很难讨回欠薪。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处理问题,但是由于民工的法律知识较少,就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那么民工讨薪法律援助都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呢。 一、农民工可采...


·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不适用的范围是国家公务人员还有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劳动法》第2条,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是《劳动法》上所称为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