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女恋爱期间借款以后要还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事实上,民间借贷的内容很广,如:男女在恋爱期间的借款亦被包含在其中。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男女恋爱期间借款以后要还吗?此外,对于男女因恋爱期间借的款发生纠纷,也就是民间借贷纠纷的应该如何举证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男女恋爱期间借款以后要还吗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相互之间给付财物是非常普遍的,为了表示对爱情众志不渝,当一方困难时,有的直接给付钱款,有的给付财物。这样给付的性质一般有二种,一种是赠与,还有一种是借贷。就法律的角度来讲,在恋爱期间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恋爱期间借款应当予以返还,即使恋爱期间借款结婚后也要予以返还。除非婚前债务是用于婚时夫妻财产购置或者婚后的事情,存在债务婚后的抵消或部分抵销情形。男女结婚后仍是独立的个体,也排除了发生债权债务的混同可能。
  二、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付款付息凭证,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6、其他证据。综上,是关于“男女恋爱期间借款以后要还吗”以及“民间借贷纠纷如何举证”的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材料,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在生活中,人们在彼此关系比较近时,处理金钱往来一般比较随意,这就为将来埋下了隐患,是需要注意的,而如果您只是嫌写借款协议比较麻烦或者是不会写借款协议,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帮助您。
  
  
  


·校园贷款法律上要怎么解决?
       校园贷近年来,对于大学生造成了很大程度的伤害,很多大学生,因为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膨胀,所以接触了贷款,这些贷款机构也是针对他们的这一消费特点,所以在大学肆无忌惮。对于校园贷,这个是构不成犯罪的。那么关于校园贷款法律上要怎么解决? 一、校园贷款法律上要怎么解决 一名在校大学...


·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父母生病夫妻借钱看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借钱给父母看病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因此对于父母看病的费用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


·离婚协议外欠债务怎么分配?
      离婚协议外欠债务怎么分配?协议离婚时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其中,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有约定或者能够对夫妻共同债务达成和议的情况下,适用约定财产制,按照约定处...


·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一、不打官司怎样追讨债务 1、电话催付 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损害受让股东的利益,应当对受让股东承担买卖合同的...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一、留置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留置权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1、留...


·股东有权收货款吗
      这个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股东私自收货款要看是否有得到公司授权。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而将货款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股东私收货款如果并没有占为己有,应该就不算职务侵占。《公司法》第125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


·公民之间借条写合同吗?
      公民之间借条写合同吗?公民之间签订借条是不写合同的,但协商后签订合同也是合法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


·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一、合同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或违反《民法典》 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 二.合同违约条款需要负法律责任么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双方约定的义务将转化成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像遵守法律一样遵守合同义务...


·深圳非婚生子女不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深圳非婚生子女不罚款的条件是什么 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于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且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不达到结婚要求)的,是按照当地政策属于超生而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根据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显示,对于未婚生子若在孩子出生60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