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规定多少钱算经济犯罪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经济犯罪的本质都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给公民个人财产造成的损失,而且有些性质比较严重的经济犯罪直接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生活中有些民众对于经济犯罪的这个概念的理解太过于简单了,所以才会产生在我国规定多少钱算经济犯罪的这样一种疑问.
  
  一、在我国规定多少钱算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有很多种,定罪的构成要件和数额各不相同,要看具体涉嫌构成什罪.
  
  比如: 职务侵占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经济犯罪的罪名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其他所掌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0000以上。
  
  三)票据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原始票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四)贷款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贷款的原始合同和复印件,犯罪嫌疑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资料。
  
  4、犯罪嫌疑人开户资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资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票据、凭证、银行帐页等相关证据。复印资料应由提供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五)合同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六)挪用资金案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本人填写的登记表、任命书、犯罪发生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借贷凭证、物品库存、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挪用本单位资金10000-30000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20000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七)职务侵占案
  
  1、单位报案需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一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任命书、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借贷凭证、物品库存、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5000-10000元以上。
  
  八)集资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的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高额回报的书面承诺资料、宣传资料、收款凭证、受骗者的名单、虚构项目和虚构用途的书面资料等原件或复印件。
  
  4、受骗者已支取的资金及尚未取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5、资金流向。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0元以上;单位500000元以上。
  
  九)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要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提供伪劣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假生产许可证、产销合同、生产计划书等物证和书证。
  
  4、提供合格产品的实物或照片、产品说明书、产品质量标准等书证。
  
  5、犯罪嫌疑人(单位)使用的证明文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地点、数量、价值、销售去向。
  
  6、可能的话提供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
  
  7、本罪起点:销售金额50000元以上。
  
  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纳税人性质。
  
  4、提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或存根联、记帐联,如无则提供发票号码或开票单位、受票单位名称。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税额。
  
  6、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帐凭证、税务申报资料。
  
  7、本罪起点: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000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十一)假冒注册商标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提供注册商标证书及商标合法有效性的相关材料。
  
  5、真实的注册商标商品样品或照片。
  
  6、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样品或照片。
  
  7、提供已知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数量、数额依据。
  
  8、尽可能提供假冒注册商标的鉴定结论。
  
  9、本罪起点:
  
  (1)非法经营数额在5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0000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0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十二)保险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签订的保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索赔申请材料。
  
  5、已支付的保险金相关凭证。
  
  6、保险事故调查报告。
  
  7、证明行为人保险诈骗行为的证据。
  
  8、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50000以上。
  
  十三)逃税案
  
  1、书面报案料或如实陈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2、单位报案的要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犯罪嫌疑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4、伪造、变造、隐匿的帐册、记帐凭证、票据、假产品入库单等书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5、偷逃税款的数额。
  
  6、本罪起点: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50000元以上的。
  
  十四)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讲述案发经过。
  
  2、单位报案的应提供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3、当事人陈述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4、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职务证明。
  
  5、受贿数额及相关的书面证据。
  
  6、受贿后为他人谋取何种利益以及给公司、企业造成的影响。
  
  7、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
  
  十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1、书面报案材料或如实陈述案发经过。
  
  2、存款凭证、记帐凭证、宣传单、广告、说明书等书证。
  
  3、存款人已取得的资金凭证、尚未取得应得资金的相关凭证。
  
  4、犯罪嫌疑人吸收公众存款后的资金去向。
  
  5、本罪起点: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您应该通过我们整理的资料了解一下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经济犯罪的罪名,可以说经济犯罪的罪名包括十几种,这些不同的罪名的立案标准都不可能是一样的,假如说普通的诈骗罪达到3000元的话就可以立案了,如果是非法集资这种经济犯罪的话,立案标准就相对高一些。
  
  


·当事人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
      当事人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之后证明无犯罪证据的,应该给予释放。那么无犯罪证据的当事人在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我们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整理了如下文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声音。 ...


·刑法修正案九以前是否追责?
      随着我国法律的日益完善,法律对案件有一个追诉时效机制也越来越明确和细化,现如今刑法修正案都颁布到九了,很多人会疑惑刑法修正案九以前是否追责?刑法修正案九中对相关案件的追诉时效作了详细的列明。下面就让为您介绍一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决...


·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拒不到庭怎么办
      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即被告不去法院仍然会依法宣判,同时公告送达,并且可以强制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


·行政拘留7天怎么算时间
      行政拘留7天怎么算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根据现行的《治...


·被行政拘留是不是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不是强制措施不是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因为它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即:特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


·服务业偷税漏税会如何量刑?
      服务业偷税漏税会如何量刑?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罪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第一款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询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徇私舞弊...


·运输毒品罪主观明知是毒品如何认定
      我国针对运毒贩毒吸毒,都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一种违法行为。在生活当中,其实关于运输毒品罪,在处理的时候必须分别进行对待,因为有些犯罪嫌疑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毒品进行运输的,针对主观明知运输毒品和不知情的情况下运输毒品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运输毒品...


·幼儿遗弃罪去哪报案呢?
      在电视节目中,我们有时候会看到一些刚生下的婴儿被父母遗弃的报道,这是令人痛心的。除了对这些行为表示谴责外,群众还可以报案,要求追究父母的法律责任。因为我国刑法中规定了遗弃罪,触犯这种罪名的,最高可以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幼儿遗弃罪去哪报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幼...


·中国对私分国有资产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


·2023管制与缓刑有什么区别
      管制与缓刑有什么区别(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