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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签认罪认罚单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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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检察院和法院这两个机关的名称,这两个机关在案件审理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检察院会根据案情在开庭时提起对犯罪嫌疑人的控诉,那么,检察院签认罪认罚单什么意思?具体解答如下:检察院签认罪认罚单什么意思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正式确立了,对于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应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依法从处理。一般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以下;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的,可以减少基准刑20%以下;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的,可以减少基准刑10%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都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犯罪嫌疑人自愿同意的,该制度启动适用。虽然检察院的意见对于法院的判决有所影响,但并不是决定因素,因为法院还要听取当事人和律师的申辩辞,但是认罪认罚单只要检察院签署后,从宽处理还是非常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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