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目前离婚率的增加,很多家庭为了明确双方各自财产的归属,在结婚前会对双方财产进行一个公证,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判定,法律上有着明确规定,由于多数夫妻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公证并不了解,接下来,我们就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1、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
  2、夫妻双方必须是真实自愿进行共同财产公证。
  3、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不得有他人代为办理。
  满足以上条件后,夫妻双方可以去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婚后财产公证手续,确定协议的效力。
   二、办理夫妻共同财产公证的程序
  1、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协议书上签名。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三、公证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目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买卖证券、持有公司股权(包括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设立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成立个体工商户,这些均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范畴,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上述行为而取得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51.规定,“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与此相对应,接受继承的效力,自然也要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否则放弃的效力就没有“着力点”了,这已经成为学界和司法实践中的共识,《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根据《继承法》第二条的规定,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的时间为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的时间。
  4、其他:
  知识产权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名下的部分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夫妻共有财产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从前面的内容,办理夫妻共有财产公证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提供结婚证明文件。并且需要夫妻双方本人办理,自愿真实的原则,在进行夫妻共有财产公证办理时要遵守相关部门规定的法定程序。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怎样的,有哪些分割方法?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夫妻在离婚时,往往伴随着夫妻财产分割问题。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怎样的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自然也就谈不上离婚的问题。而这种关系一般认为属于同居关系,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按照规定对共有的财产也是可以做出分配的。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


·货物寄存协议应该怎么写 大家在生活当中都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各
      货物寄存协议应该怎么写 您在生活当中都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将自己的私有物品委托给寄存公司暂时进行保管。到了约定的保管时间以后,肯定还会对自己的物品取回的。货物在委托给其他公司或者其他人保管的时候,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最好还是签订货物寄存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货物寄存...


·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赔偿数额是多少?
      要是因为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过程中有法定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此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支付离婚赔偿金,也就是进行离婚损害赔偿。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何确定离婚赔偿金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最高...


·派出所能受理重婚罪吗?
      一、派出所能受理重婚罪吗? 不能的,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行向法院起诉的。虽然现在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刑法上承认的,所以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告他重婚罪是可行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


·结婚一年之内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结婚一年之内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


·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财产可以区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其中夫妻个人财产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而要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则就应该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所有。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主张分割,不过您知道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只...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一、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没财产双方就可以以其它的事由来进行起诉离婚,同时法院也不会主动的要求对方进行分割财产;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


·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监护人需要保证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是法律赋予的,因此监护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责任。那如果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当然是以法律维权!下面跟随我们了解相关规定。 一、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由于祖父母、外祖父...


·监护人和抚养权的区别在哪里?
      监护人和抚养权的概念很多人都会把它们弄混淆,认为这两者是同一样的东西。其实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权利,虽然有些观点存在一些重叠,但是从总体来说孩子监护人的范围更广,只是人们更重视孩子的抚养权而已。下面就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监护人和抚养权的区别到底有哪些。 一、什么是孩子抚养权,法...


·男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的原因很多,有的因为男方吸毒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最终导致女方提出离婚。这类离婚情形的财产分割也不例外,男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也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的过程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待遇。下面我们就具体说一下财产分割的内容。 一、男方吸毒离婚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