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驾驶者开车打电话违法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可能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开车经历,就是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个电话进来,此时又怕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肯定就会一边驾驶一边接电话。那么在我国,驾驶人员像这样开车打电话违法吗?毕竟现实中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操作,但实际对这种行为的定性还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扣2分。开车玩手机是违法的交警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开车时使用手机是违法行为,可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扣2分的处罚。正因为违法成本低,使得不少人不拘交通“小节”,开车玩手机这种陋习依旧存在。开车玩手机一旦入刑,像“酒驾”那样加大处罚力度,还会有那么多人开车玩手机吗?现行法律对“开车玩手机”的处罚过轻,可以说是导致此交通陋习难以纠正的症结所在。提醒广大车主:在驾车过程中,一定不要接打电话,特别是在高速路上或闹市区;如果实在需要接打电话,就将车停在马路边或安全地带,打完电话再行车;电话较多的驾驶员,可考虑使用车载蓝牙系统;作为乘车人也要提醒驾驶人员,不要开车打电话。这是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也是避免事故的表现,更是为自己、为他人生命安全负责的一种态度和担当。事实上,就像严查醉驾一样,严查开车打手机的规定,本着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应该是符合广大民众利益的规定。据了解,目前世界上有50个国家禁止司机开车时打电话,美国最近也打算在全国各州都约束开车打电话行为。然而,现实情况是,对于这样一个充满善意的规定,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或不知情,或不理解,导致开车拨打接听手机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的行为,很容易分散驾驶人员的注意力,一旦出现什么紧急情况,可能就来不及作出反应,就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于是,我国将开车打电话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对驾驶人员扣2分,罚款200元。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定义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产生的误工费定义内容有哪些? 误工费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


·一、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二、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失...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怎么办
      一、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 赔钱怎么办 交通事故判决书是经过了法院审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并且判决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所以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的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申请时间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


·一、湖北交通事故伤残8级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湖北交通事故伤残8级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用、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受害者的年龄、户口性质和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以争取最大限度赔偿。...


·转让土地使用权卖方需要交哪些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卖方需要交哪些税?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2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超限运输车辆罚款标准是多少?
      超限运输车辆罚款标准是多少? 超限运输车辆罚款标准是多少? 超限运输车辆罚款的标准主要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机...


·一、骑摩托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骑摩托摔伤算交通事故吗?骑摩托车自己摔伤算交通事故的,属于单方交通事故。骑摩托车自己摔伤的情况也是属于交通事故的情况的,但是属于单方面的交通事故,意外险可以进行赔偿,但是产生的医药费和误工费一般是需要自己进行承担的,医疗保险是不进行理赔的。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


·洗车店劳动合同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洗车店劳动合同签订时有哪些注意事项?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


·一、交通事故肩胛骨折算伤残吗?
      一、交通事故肩胛骨折算伤残吗? 这个需要做过伤残鉴定以后才知道,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权利人的范围?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赔偿权利人的范围有哪些(1)直接受害人第一种赔偿权利人就是直接受害人,就是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这种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被害人没有死亡,但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是赔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