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哪些问题一项完整的建筑工程所需包含的项目是比较多的,当然,涉及到的税费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国家该如何对于这部分的税费进行管控呢?一般来说,以票控税的方式是比较常见的。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哪些问题?什么原因导致的?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一)税源控管范围狭窄,部分工程项目控管缺位,税源大量流失
  传统的建筑业税收管理模式下,只注重对建筑企业的管理,忽视了对建设项目的精细化管理,税务机关仅能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获取征管信息,在整体上掌握其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资金流动等财务指标,而对具体施工项目的纳税状况难以准确掌握,造成大量工程项目税收管理缺位。同时,施工单位即便是对建设项目进行了纳税申报,但也往往只就其人工费收入纳税,故意隐瞒甲方供料和提前完工及优质工程奖励资金等应税项目。例如,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建筑企业
  2006年度先后承建了2处商品房开发工程和某开发园区的排污沟渠施工工程,该公司只对商品房的土建收入进行了纳税申报,对其他较为隐蔽的收入则未进行申报纳税。
  (二)税源控管深度不够,管理手段粗放,税收偷漏问题严重
  由于目前地税机关征管专业化水平不高,征管流程设置尚待规范,各征收单位普遍采取“以票管税”手段,仅停留在对建筑业专用发票实行代开监管上。施工单位经常发生零申报、申报不实甚至不申报等现象,税务机关即便大致掌握施工单位的总体经营情况,但对单个工程项目价格构成不能准确掌握,税款流失或滞后现象仍很严重。一些建设单位因资金困难等原因,往往选择用材料物资、车辆、房产所有权抵顶部分工程价款,对这部分抵顶工程价款的实物,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计入收入和相应的账目,形成资金账外循环。某区地税局在建筑业税源普查中发现,该区上年度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8亿元,建筑行业实际纳税8
  000万元,漏征税款3 000多万元。
  (三)欠缺部门配合机制,管理措施乏力,税收政策执行困难
  在建筑施工的前期管理中,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税务机关的先期参与权利,致使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及时掌握工程立项、招标、开工、资金投入、承包合约等相关情况,这就限制了税务机关职能作用的最大限度发挥。税务机关只有通过后期的问询、观察、检查等来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因而不可避免地发生直到施工已完成,税务机关才着手进行调查的管理滞后问题,从而造成工作被动,税收严重流失现象的发生。
  二、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问题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一)企业组织形式复杂,挂靠和分、转包现象普遍存在
  当前,建筑企业出借或变相出借施工资质,层层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现象普遍存在,建筑市场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小型企业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等经营方式挂靠施工资质较高的企业或向其借用施工资质。施工企业向这些建筑队、挂靠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放任自流,税务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税收管理。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下设30个工程处,该公司对其中17个挂靠工程处实施松散管理,该公司只是在工程处以公司名义承揽工程时收取管理费,不能准确掌握各工程处的经营情况。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的挂靠工程处进行外调时发现,17个挂靠工程处
  2006年度隐瞒收入4 500多万元,偷漏税款200多万元。
  (二)建筑业施工环节众多,管理链条漫长
  在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有勘察设计、桩基、土建、水电暖气、内外部装修、装饰灯光、消防、楼梯等众多环节。单项工程跨年度作业现象较为普遍,项目存续期有的长达数年甚至更长时间。工程款项结算不及时,少申报和延期申报入库税款现象大量存在。
  (三)部分环节经营方式隐蔽,作业流动性大
  由于建筑施工项目分布零散,流动性强、施工地点较为隐蔽,经常进行野外作业,施工企业往往心存侥幸,对部分比较隐蔽的经营行为隐瞒不报。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施工企业注册地税务机关难以及时掌握施工企业经营动态,每每出现税务机关疲于事后追讨但偷逃问题又屡屡发生的问题。某建筑企业承揽水利部门发包的河道疏浚工程项目,水利部门为减少工程费用,允许施工企业以河沙销售收入抵顶部分工程款,由于该工程属于野外作业,而且核算方式复杂,税务机关不能够提前介入,施工企业完全隐瞒了该工程收入。
  (四)企业纳税意识淡薄,税法遵从度较低
  目前建安企业的欠税绝大多数是由于垫资经营和工程款回笼迟缓造成流动资金不足,致使企业无力缴纳税款或不开具发票,逐渐形成欠税。由于对外来施工单位监控不力,使得其工程竣工后很快离开本地,而部分工程款到外地开具发票,导致欠税难以追缴,甚至形成死欠。
  (五)建筑市场管理机制不健全,综合控税力度不强
  由于税务部门与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缺乏必要的配合和协调,对工程建设的情况不能及时沟通,给税收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一方面在竞招标过程中地税部门存在着空白点。建筑工程实行竟招标制度是建筑行业的一大特点,在竞招标过程中,建设、计委、公安消防等部门都参加且分别要对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只有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才能参加竞招标。而地税部门不参加竞招标过程,不能从源头上掌握单项工程施工计划,而纳税申报表又未要求纳税人按单项工程进行申报,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施工项目难以进行有效的源泉控管。另一方面,税务机关未与建设单位建立委托代征关系、对建设单位取得发票检查不力;未与审计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不能及时掌握竣工工程最终造价,因而也无法确定最终应缴税金。从上述介绍中我们可以得出,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管理范围的狭窄也为日常事宜的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当然,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出现也是因为行业中的一些原因导致的,不管是认为原因还是市场现状,都是目前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在工程建设中出现了问题,会对其进行责任分类,那么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呢?依据不同的实施工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对于违法行为是可以对其进行责令停止工程的并且处罚款,未取得证书进行建设工程的,一般取缔和处罚款。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具体的内容吧。 ...


·刚刚过试用期的员工怎么辞退?
      刚刚过试用期的员工怎么辞退? 一、刚刚过试用期的员工怎么辞退? 刚刚过试用期的员工可以通过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或者是直接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来代替代通知金进行辞退。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时代,许多企业和公司为了更好的自己员工的工作能力,在员工的工资架构上会加上绩效工资,也就是说员工为单位创造的价值越多,那么这个员工拿到的工资就越多。一般来说绩效工资是由用人单位自己来决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对于购房一族来说,除了关心房屋的自住或者投资,还会关心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因为房屋的质量不仅影响着自己房屋的价值,更是影响着居住的人的安全,而开发商也是给了所建房屋一定的工程质保期来让买房的人没有太多的后顾之忧,那么房建工程质保期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呢...


·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那么,你知道劳动者入职后多久要签订劳动合同呢?我们来跟你聊聊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转让无需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公司类型;(六)经营范围;(七)...


·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怎么进行判决
      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怎么进行判决 工程债务纠纷问题,是一种常见的纠纷问题,我们在处理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实事求是,将证据,依法判决。那么,关于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是怎么进行判决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工程债务纠纷的案例,供您进行参考。 【案情】 申请人某装饰公司(以下称甲方...


·大拇指手筋断了算不算工伤?
      大拇指手筋断了算不算工伤? 一、大拇指手筋断了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是多少?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