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关于离婚诉讼管辖的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法律关于离婚诉讼管辖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男方的户口在湖南省A地,女方户口在江西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在男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与女方协商未果,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冯女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男方一直在A地居住,而女方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男方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男方与女方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男方去了C地,女方去了D地,若女方离开B地超过一年,男方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而且女方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二、关于对一些特别情形的离婚诉讼管辖的规定:
  
  《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之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生活在A地,女方一日突然失踪,虽经男方苦苦查找,但仍未发现女方的踪影,男方无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请,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无管辖权。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情形
  
  (1)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婚后男方居住在A地,女方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徒刑3年而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A法院,而B、C法院没有管辖权;
  
  (2)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6年、4年,男方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女方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女方被监禁时间未达到一年,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法院没有管辖权;
  
  (3)如男方户口在A地,女方的户口在B地,双方经登记结婚,夫妻双方因触犯法律而双双入狱,分别被判处有徒刑6年、4年,男方被监禁在某监狱C地,女方被监禁在某某监狱D地,现男方想提出离婚诉讼,若女方被监禁时间达到一年以上,则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法院没有管辖权;
  
  三、关于军婚的离婚诉讼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法院处理,即认为是由军事法院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人,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军事法院是无权处理的。具体的情形包括:
  
  1、如果男方为非军人,户籍在A地,而女方是现役军人,且女方式为非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男方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A地的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如果男方为非军人,且户籍在A地,女方是现役军人,且女方为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男方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B地的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男方在A地工作,女方在B地工作,若现男方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B地的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对于民事纠纷来讲,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则此时需要提起诉讼的一方到被告追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才行,而要是具有特殊的情况,则就需要特殊处理了,这个时候也是有可能在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的。
  
  


·一、婚姻法的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婚姻法的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以上法条规定,撤销婚...


·请律师就离婚抚养权征求意见律师怎么收费
      请律师就离婚抚养权征求意见律师怎么收费?律师的收费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律师收费的参考依据是: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二、法院会怎么判抚养...


·离婚协议书能补办吗
      夫妻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在离婚登记时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表明夫妻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出了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有些夫妻离婚后,可能把离婚协议书丢失了。那么,离婚协议书丢失了应该怎么办?离婚协议书能补办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能补办吗 ...


·如何收集重婚罪的证据?
      一、如何收集重婚罪的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证据: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重婚证据: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


·法律上家装逾期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一,法律上家装逾期违约金一般多少钱装修合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一般双方在签订合同时,都会对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及违...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


·离婚调解多长时间
      离婚调解多长时间 如你指的是诉前调解的话,接下来正式立案开庭后判决在2-3个月之内,如果已经开庭并且无法调解的话,一般是1个月之内。 二、离婚调解有什么意义吗 离婚调解是指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离婚调解的意义如下:1、通过离婚调解,使双方当...


·谁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人
      离婚诉讼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而此时证据的种类就分为了很多种,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其中要是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话,则要知道究竟谁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人。下面,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谁可以作为离婚诉讼的证人 离婚属于家庭纠纷,家庭矛盾的内情及...


·女方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
      女方什么样的情形属于重婚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后两种情...


·国家赔偿法2023赔偿金都有哪些规定?
      在民事或者是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当时客观条件的限制或者是案件审理人员个人职业操守的不够,会造成有冤假错案的发生,近年来我国也一直在进行这一类案件的审理。如果确定是错判,国家是需要给予赔偿的。那么,国家赔偿法赔偿金都有哪些规定? 2018国家赔偿新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