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旅游合同的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旅游合同的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我们在报团旅游过程中,有时候难免会遇到旅行社违约的事件发生,那么什么违约行为属于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呢,面对违约事件我们又该如何区分呢?面对两种违约行为我们又该如何应对呢?下面为您介绍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的区别以及应对方法。
  一、根本违约
  所谓根本违约,主要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本违约是区分违约严重程度的一种做法,通过区分违约的严重程度,而要求违约方承担不同的法律效果。根本违约也有对合同解除权进行限制的作用,主要是限制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以后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比如: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游客买到卧铺票,而只买到硬座票,如果游客据此要解除旅游合同,法律依据不甚充分,而如果游客坚持解除旅游合同,则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为这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根本违约的条件,不享有解除合同后的法律权益。从这个角度讲,根本违约的规定对游客滥用合同解除权做了一定的限制,可以限制游客动辄解除合同且索赔过高。如果旅行社因为没有实现游客的主要旅游目的,构成根本违约,则游客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中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规定进行索赔。比如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漂流活动,因为涨水或者当地交通管制等原因未能漂流,虽然可能参观了其他项目,但因游客的主要目的没有实现,旅行社要赔付游客的交通、食宿及漂流等相关费用,而不是只赔付漂流的费用。
  二、一般违约
  一般违约主要是区别于根本违约,因为一般违约并不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在实践中有具体的赔付比例和标准,没有根本违约那么高的赔付比例。在旅游投诉调解中应该严格区分一般违约和根本违约,防止游客因为旅行社轻微的违约行为而动辄解除合同。比如在实践中游客会因旅行社派出的车辆出现一点故障而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因旅行社发车晚了一点而要求解除合同,或者因为旅行社其他轻微的违约行为而动辄解除旅游合同。对于旅行社的一般违约行为的类型和赔偿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得还是比较细的。
  1、
  因旅行社主观原因导致的一般违约行为
  例如:《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五条“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旅游费用。”
  2、
  因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违约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因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为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相对于根本违约而言,这些赔付标准和比例是很低的,在实际操作中,主要还是依靠这些法律依据作为调解的标准。了解好上文,我们可以在旅游过程中轻而易举的区分出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一般违约可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根本违约则会导致签订合同的目的根本不能实现,这样只能追究违约责任。如果一旦发生违约,我们可以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对旅行社进行追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还有其他不理解的问题,您可以咨询青岛律师。
  
  
  


·商铺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铺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应是多少?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做任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所以,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协商。 对于违约金,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第59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造成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怎么解除出租合同
      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怎么解除出租合同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


·签了无限期合同被辞退有赔偿金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动合同辞退有补偿吗?用人单位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管是所走的程序是否违法,都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偿。因为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约的行为。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违法同劳动者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赠与合同撤销时间要求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什么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


·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法院是否会支持?
      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法院是否会支持? 50%违约金,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因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高于最高法院关于规定的实际损失的30%的标准。 但也可能会支持,因为法院不能主动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必须由违约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并且提...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一、合同基本格式 甲方 (抵押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抵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传真: 二、合同中的具体内容 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依据甲...


·合同的变更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应注意哪些方面
      合同的签订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法律在这方面的干预其实相对是比较少,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出的约定,那么就是会认定有效。而随着客观情形发生了变化,其实也很有可能需要对合同的内容作出变更,那一般合同的变更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合同的...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


·租赁合同有无诉讼时效规定?
      租赁合同有无诉讼时效规定?关于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典》中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在租赁合同中,因为所涉及的权利内容不同。如,有违约所引起的租赁合同的解除,有违约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有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对于租赁物的返还请求权,有因承租人拒付租金所引起的追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