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软件知识产权纠纷之后,我国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发的重视,但是相关的制度规定并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完善和普及,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所以对很多专业名词还存在着模糊认识,那么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呢?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有什么区别
  
  
  一、目的的不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
  
  软件产品登记---目的在于投放市场,确保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
  
  《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的不同
  
  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不一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产品登记: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由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予以受理和认定。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备案。
  
  三、保护期限的不同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软件产品登记保护期限为5年 。
  
  四、软件产品登记必须要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吗
  
  在2009年3月之前,软件著作权登记不是办理软件产品登记的必需条件。2009年3月,工信部第9号令,第二章第八条规定第四款,软件产品登记所需材料即拥有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有效证明,这个知识产权有效证明,即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前期办理的软件产品登记企业,要求补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对于新办理的软件产品登记,需要提交软件产品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办理步骤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注释: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受让、承受或继承),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先做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申请表可以到我中心网中的“软件登记特别提示”中下载)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 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在经过上面的分析后,我们可以理解,对于现在开发的软件产品,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登记软件的著作权,而且对于著作权的登记也有着明确的时间节点,而软件的产品登记权在于开发者具有将软件投放市场的权利,而且软件产品登记的保护期限要比软件产品的著作权登记短的多,所以在确保及时登记软件著作权的同时也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取得投放市场的合法身份。
  
  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
      自然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时间是多久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合作作品怎么确定?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两种:(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


·注册商标的续展宽限期为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的续展宽限期为多长时间注册商标续展的宽限期是六个月,我国《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申请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每一件申请应...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有的人比较有商业头脑,发现可以通过代理他人办理商标注册来赚取相应的手续费,因此就去成立了一个商标代理机构。对于这样比较专业的中介机构,法律规定开展业务需要做出相应的申请,那么该怎么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申请开展商标代理业务 1、申请...


·我国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
      专利申请条件有哪些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要符合三个条件:新颖性、先进性、工业实用性。新颖性条件:该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从未公开发表过、也未被公开使用过(口头公开也不行)。先进性条件:该技术优于现有技术,更加先进,是行业内一...


·商标无效后继续使用的后果会不会存在违法?
      商标无效后继续使用的后果会不会存在违法?会存在违法的情形;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有效期内会被无效有以下程序:1 持有人主动申请撤销2 他人提出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撤销申请3 他人提出注册商标名称已成为行业通用名称的撤销申请4 他人认为注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没有被授权就汇编是否侵犯著作权?
      没有被授权就汇编是否侵犯著作权? 一、没有被授权就汇编是否侵犯著作权? 没有被授权就汇编极有可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汇编作品和原作品的关系是一个原创一个非原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


·发现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发现商标侵权,赔偿金额怎么计算?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


·商标侵权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之商标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给予行为人以严厉的刑事制裁来打击和预防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侵权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


·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
      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些什么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


·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
      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 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