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实务中,对于“不动产纠纷”范围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凡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等,都属于不动产纠纷。二是认为仅指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包括不动产债权纠纷。对于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如房屋中介纠纷、购房款纠纷等,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三是认为不动产纠纷应限制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范围。随着《民事诉讼法解释》的施行(2015年2月4日),该问题得到了统一。《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二、正确理解上述条文,需要注意的以下几点:
  1、不动产纠纷仅限于部分物权纠纷。物权是指人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财产权的一种。我国物权法将物权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物权的完整形态,包含了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全部功能。用益物权是以对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是以物的价值担保债权到期能够得到清偿的他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纠纷是基于物权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它与债权纠纷构成了民事纠纷的常见种类。2、物通常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因不动产物权确认、使用、收益、处分和保护等发生的纠纷统称为不动产物权纠纷。实践中,区分不动产物权纠纷与不动产债权纠纷会产生一些歧义,例如确认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究竟属于哪一类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明确,按照物权变动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确定纠纷的性质和案由。对于因物权变动的原因关系,即债权性质的合同关系产生的纠纷,如物权设立原因关系方面的担保合同纠纷,物权转让原因关系方面的买卖合同纠纷,均是债权纠纷;对于因物权设立、权属、效力、使用、收益等物权关系产生的纠纷,则是物权纠纷。3、基于专属管辖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其适用范用范围应当尽可能限定在确有必要的范围内。因此《解释》将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限定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除此以外的其他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4、几类特殊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在实践中,有些涉及不动产的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特殊性,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双方的争议除涉及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还涉及当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政策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有利予配合当地政府处理该类案件引起的群体性纠纷。又如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建筑物工程造价评估、质量鉴定、留置权优先受偿、执行拍卖等,由建筑物所在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案件审理与执行。可以明确的告诉您的事,我们国家房屋买卖纠纷通常情况下所使用的管辖原则就是不动产所在地的管辖,其次还有几种比较特殊的。这种特殊的合同纠纷适用的是我们国家专属管辖的基本原则。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相关规定
      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相关规定 一、什么是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
      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土地的价值也越来越高,因此,由于土地产生纠纷的案例也在增多。我国公民对于土地有使用权,这项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总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那民法总则有土地纠分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总则有土地纠...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中国是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中国是多少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后应当进行续期。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


·我国土地使用权部分入股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社会中有各种投资手段,投资者通过出资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已经发展成一种成熟的投资手段了。但是我们在出资的过程中我国法律就规定了出资的手段并不仅仅局限于货币出资还可以使用产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手段,我们来看看我国土地使用权部分入股是如何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权入股:...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 集体土地通常会有许多人拥有,我们各自在属于自己的土地范围内进行使用,这样说来看似我们自身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需要对土地缴纳土地税,很多人就因此认为自己拥有土地,分田后也就认为自己是有土地使用证的,那具体来说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其实其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


·房随地走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房随地走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指的就是使用土地的权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这么一句话,房随地走,那么,房随地走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房随地走的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出台不仅使农民的土地得到了有效保障,还提高了农民生产劳作的积极性,那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下文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龙南镇新...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续期涉及哪些费用?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续期涉及哪些费用?在房地产市场上,商业公寓比较受年轻人的喜欢。如果是公寓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40年,这属于比较短的。购买商业公寓的人们,对产权到期的处理方式比较关心。按照目前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可以续期。那么,公寓土地使用年限续期涉及哪些费用?下面我们结合最新...


·异地公积金贷款要多久到账
      从提交申请到下款需要20天左右,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头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
      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不管是对土地进行拆迁,还是需要拆迁房屋的,对被拆迁人都是要做出合理的补偿安置的。而具体在征地补偿安置中涉及到一定的原则,这是必须要遵循的。那具体说来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征地补偿安置有什么原则 1、被征地的人民生活水平不能因征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