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子女探视权能带走孩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子女探视权能带走孩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可以带出去玩,但一定要送回去的。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二、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婚后又再婚并不影响子女父母的身份,因此还享有探望权,具体来说:第一,这一规定明确了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夫妻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方式一般采取固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当然,如果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约定为轮流直接抚养,那么这种规定也会随着轮流抚养孩子发生变化。第二,这一规定将对于孩子的探视是作为权利规定的,不是作为义务规定的。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能够在孩子心理上给与一定的心理、精神抚慰,但是,人的心理成长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并不能一概而论探视是必须的。相比较而言,孩子成长所需要的物质生活需要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是一种义务,而没有将探望权规定为义务。作为权利规定的后果,权利人可以对权利作出处分,也就是可以选择探望,也可以选择不探望;可以选择探望的方式、时间、频率等。第三,法律将探视权规定为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协助义务。这一规定一层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是探望权的义务主体,有权利主体必有义务主体。二是这个义务内容是“协助”,并不是探望权的全部,协助义务是一个相对较软的义务,不会给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增加负担。除非是跟对方协商过了比如说带孩子回自己家住几天,或者是带出去玩一会儿并且在约定的时间之内将孩子送回来。如果没有征得对方的同意私自通过探视把孩子就带走了,有这种做法的话根本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并且对方很有可能将来再也不让探视了。
  
  
  


·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到时怎么办
      结婚是件神圣的事情,是关系到夫妻双方一辈子的事情,大部分人在领取结婚证书以后,安生过日子。但有一些人在婚后由于多种方面的原因,特别在钱财问题上离婚的夫妻并不少见。和结婚一样,离婚也要夫妻双方到场,但是某一方人员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联系到时,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对于起诉离婚一方联系不...


·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


·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实践中,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就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而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材料自然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夫妻一方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


·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现实中,不管父母是否有正式结婚,对于生下了子女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即使父母没结婚的孩子,在父母解除了同居关系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其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那此时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归谁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


·离婚孩子丈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孩子丈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


·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抚养费问题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
      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抚养费问题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的小孩抚养费大概是自己工资收入的30%-5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双方一人抚养一...


·男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
      男性遭受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办?在日常夫妻关系中,有些女性火气较大,性情暴躁。当夫妻双方有矛盾和冲突出现时,这类女性很容易冲动而对丈夫实施家暴。因中国传统文化和道德约束,大多数男性即便受到欺负也很少还手。那么当男性遭受家庭暴力时应该怎么办?跟着我们在下文中了解一下吧。一、男性遭受家庭...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
      夫妻双方共有财产指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定的,仍需共同偿还...


·丈夫带妻子卖淫会怎么判?
      丈夫与妻子在婚姻关系中应该是一种相互爱护和扶持的状态,但是社会中却出现了许多丈夫以赚取家庭经济来源的理由带着妻子去做卖淫的违法活动,甚至还有的妻子竟然是出于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卖淫。那么,丈夫带妻子卖淫会怎么判? 一、丈夫带妻子卖淫会怎么判? 这是人性价值观扭曲,本身好吃懒做,然后...


·我有两个孩子如果离婚是怎么判?
      随着二胎时代的到来,许多家庭都生育了两个孩子。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之时就会有“我有两个孩子如果离婚是怎么判?”这样的问题出现了。离婚对于孩子来说打击巨大,如何在离婚后尽量减少对两个孩子的伤害是父母和法院在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决定时都应考虑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


·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只有在诉讼离婚时才会谈到给法院多少钱的问题,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已经对夫妻财产的划分作出了协商,但是在诉讼离婚中,要离婚的双方对财产划分有所争议,需要法院的介入来判定夫妻财产的划分,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1)非财产案件按照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