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酒后砸车寻衅滋事索赔?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您知道,醉酒之后容易使人丧失理性,酒后去砸车去寻衅滋事的行为也并不少见,酒后砸车寻衅滋事的很容易会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发生酒后砸车寻衅滋事行为的理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么,酒后砸车寻衅滋事索赔应当如何索赔呢?我们认为应当构成毁坏他人财物罪,判刑应当6个月左右,按照寻衅滋事定罪的,可能要一年。如果不构成累犯,则判缓刑的机会很大。如果只是酒后乱性砸车,且没有伤人也没有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等严重后果的,就是非故意损毁财物,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故意损毁,经过评估损失超过万元的话,那已经是数额较大了,触犯刑法,归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一、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涉嫌寻衅滋事罪,本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鉴于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对本案的量刑建议: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酒后砸车寻衅滋事索赔,如何索赔,酒后砸车寻衅滋事赔偿多少,需要视进行酒后砸车寻衅滋事的行为人的犯罪情形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赔偿和索赔。对于酒后砸车寻衅滋事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的,需要对酒后寻衅滋事的判处有期徒刑。
  
  
  


·交强险残疾赔偿金是否有免赔的情形?
       一、交强险残疾赔偿金是否有免赔的情形? 要看具体的情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虽然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只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但并未规定醉酒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可作为保险公司免赔的法定...


·一般可以的。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
      一般可以的。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的规定如下: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


·什么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什么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受伤伤亡赔偿项目?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受伤伤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是什么 北京车祸赔付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发生人身损害案件,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居住地(户籍地)的不同适用城镇和农村两个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果受害人或者其他赔偿权利人的户籍是城镇户...


·生活中将空余的房屋等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
      生活中将空余的房屋等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成为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一般会明确租赁过程中发生违约怎么办,这就需要明确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那么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适用范围 凡...


·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交通工具的不断发展,给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需要付交通事故抚养费。那么,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抚养费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


·一、调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
      一、调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在立法上,除了《保险法》第64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保险赔偿金为遗产。此外,我国很多法律、法规虽然也都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但这些规定对赔偿金的...


·签订购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购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


·一般交通事故调查基本步骤
      发生交通事故,轻微的交通事故很多司机都会选择私了,但严重一点的交通事故肯定会找交警来处理,但是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肯定会有基本的步骤,那么一般交通事故调查基本步骤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交通事故调查基本步骤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