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关于缓刑是不是实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其实对于监狱的建设和管理,国家每年也是需要花费很多的财力跟人力进行经营的,犯人被关押在监狱当中的一些最基本的人权还是不能够被剥夺的,所以国家也是考虑到节省财政的支出,并且通过我国的刑法能够让当事人真正的幡然悔悟,所以才制定了缓刑。那么,在我国关于缓刑是不是实刑?
  一、在我国关于缓刑是不是实刑?
  缓刑不属于实刑, 需要实际在监狱、看守所里面服刑的叫做实刑。缓刑是监外执行。实刑和缓刑是民间俗称。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的叫做实刑。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羁押3年。缓刑就是实刑缓期执行。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判断一个犯罪人能否使用缓刑,需要根据刑法典的规定。我国《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1、 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2、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3、 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被判缓刑要注意什么?
  ① 对被告人有罪宣告。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作出有罪宣告。缓量刑不同于缓宣告制度,缓宣告,是对有悔改希望的人犯暂时不作刑的宣告,在一定期间内,如果没有新罪就不再作有罪的判决。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②对被告人暂不处于刑罚。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而不同时判处具体刑罚。缓量刑不同于缓执行制度,缓执行,是人犯受刑罚宣告后于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缓量刑是暂缓适用刑罚,而不是暂缓刑罚的执行。③考察监管机构和人员健全。对暂缓量刑的人员,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④考察监管程序规范。对暂缓量刑人员的监管考察,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采用暂缓量刑制度,能够真实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避免现行缓执行制度存在的弊端,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实刑实际上就是说犯人被关押在监狱当中的,这跟缓刑明显是不一样的,所以说缓刑根本就不是实刑,因为被判处缓刑的这部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只是相对性的受到了限制,在经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内,法庭是有可能对当事人作出无罪的判决的。
  
  
  


·非法集资的罪名如何确定?
      生活中有许多非法集资的行为,这些犯罪行为总是打着为他人盈利的旗号聚众敛财。人们往往分不清楚哪些是真哪些是假。加之,实践中许多人对于非法集资的罪名认定不是很清楚,就会很容易让自己落入陷阱。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的罪名的认定。 我国没有“非法集资罪”。 涉及非法集资的罪名有...


·刑事诉讼法年龄不同所承担的刑罚具体是什么
      很多时候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说未成年让你犯法不会受到很大的刑事处罚,这就容易让很多未成年人误会了。那么他们就会没有什么顾忌。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年龄不同所承担的刑罚都有哪些吧?让我们一起接着往下看吧。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绝对无刑事责任时...


·绥中县法院自诉刑事案件有哪些?
      绥中县法院自诉刑事案件有哪些?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什么条...


·公安刑拘检察院存疑不起诉的申诉书格式是什么
      一、公安刑拘检察院存疑不起诉的申诉书格式是什么 申诉人:______,男,______岁,______族,______市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楼______号。 被申诉人:______,男,______岁,______族,______...


·行政案件的传唤跟刑事传唤有什么区别?
      行政案件的传唤跟刑事传唤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治安传唤是一种行政措施,刑事传唤是一种侦查行为;2.适用依据不同:治安传唤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公安机关的刑事传唤的适用依据...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犯判判多久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犯判判多久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


·拐骗儿童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拐骗儿童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


·什么是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说到间谍,您可能以为在影视剧里或者是过去的抗战时代才会存在,但是间谍却有时候确确实实存在于我们国家。间谍的这种行为对我国国家的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严重性的危害。我国公民在执法机关侦办间谍案件的时候,是有义务帮助执法机关提供证据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什么是拒绝提供间...


·传播淫秽物品罪最新量刑标准
      传播淫秽物品罪最新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六...


·组织卖淫罪会被判刑多久
      卖淫嫖娼虽然一直成为国家法律重点打击的对象,但是很多酒店、会所、KTV等娱乐场所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依然铤而走险,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卖淫活动。为了禁止卖淫嫖娼,法律对组织卖淫严惩不贷。那么在我国,构成组织卖淫罪会被判刑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组织卖淫罪会被判刑多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