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在交易中,代位权很好的保护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但是代位权的行使并不是债权人随心所欲的进行,若是债权人希望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那就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债权人实现代位权要什么条件
   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
  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否则,就是对债务人的不当干涉。
   2、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一般来讲,对尚未届至履行期的债权,债权人有无不能实现债权的危险难判定。此时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难免导致债权人权利滥用,对债务人颇不公平。故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未至,不发生债权人代位权。但是,即使债务人的履行期限还未到,债权人为保存债务人权利的行为,如申报破产债权,仍然可以代位行使。如果这时候还不允许债权人代为保存权利,则权利就会消灭。
   3、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我国《合同法》中仅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视为保全的必要。法律设立代位权制度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如债务人现有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债务人直接以强制执行来实现债权即可,没有必要行使代位权。债权具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即以债务人的财产是否不能或不足以清偿债务为标准。债务人不行 使权利,只有害及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时候,才符合其行使的要件。所谓“害及债权人债权实现”不一定是指债务人没有资力,有时即使债务人有资力,但是债权人的 债权仍然可能得不到实现。
   二、代位权行使的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73条中的规定其实就是对代位权的定义做了解释,是指在债务人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
  代位权是债权人合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但现实中债权人也不是随意就可以使用代位权的,此时必须要按照规定符合实现代位权的条件才行。对此,我国《合同法》中也做出了规定,


·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日到还本付息日的期间不短于一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其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据此,可以计算和确定该公司债券的期限...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有哪些 说到企业债权债务的问题,相信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这是一个处理起来比较复杂的问题,是需要建立专门的制度的。那么,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规定 ...


·手写收款收据怎么写才有效?
      手写收款收据怎么写才有效?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你与对方进行了财物的交易,当你收到对方财物时需要写给对方以做证明,具有法律效力。一份收条的如果书写不规范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争端甚至超出严重损失。它是简单但确是能经常使用到的,每个人都应该会写并且写的合乎要求。那么手写收款收据怎么写才...


·欠赌债别人上门怎么办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可以不还。别人上门讨债建议注意自身安全,遇到危险及时报警。如果赌债是在赌博行为发生前的正常民事行为借贷,那么你需要偿还此笔债务。如果是在赌博过程中向其它参赌者借的或者直接亏欠其它参赌者赌资的,则不受法律保护。《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


·长期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
      长期公司债券利率是多少?由于国家经济的繁荣,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市场,创办公司进行经营。但是面对激烈的市场环境,很多公司在经营的时候会面对资金的问题。而大多数公司解决资金的问题都是通过发放公司债券的方式来融资。不过,国家对于公司发放债券的行为制定了相关的利率规定。那么,长期公司债券利...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
      欠贷款公司的钱还不上怎么办?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首先逾期的话会根据时间长短对您的征信有影响严重逾期(超过90天)征信就是黑户,在逾期还清前是无法再申请任何贷款业务的,其次逾期会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等额外费用。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


·双方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
       一、双方借条50000起诉费多少?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一、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是否是负夫妻共同财产,关...


·债权债务转移的区别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的区别有哪些 一、债务转移和债权转让 债务移转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 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
      公司法人贷款还不了可否要求公司偿还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贷款的时候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因个人的需要向银行贷款,还有一种就是代表企业向银行贷款。这两种不同的性质在偿还贷款的时候如果偿还不了的话,所直接导致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其实觉得公司法人代表既然能够代表公司,那...


·公司债券资金监管有哪些要求?
      公司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自身也在不断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研发、拓展、开发等公司的日常发展需求。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其融资成本无需向债权人进行抵押,以其企业的利益作为债券利息支付。那公司债券资金监管有哪些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进行详细解读。公司债券资金监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