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在我国每个地方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焦作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来制定了相关补充标准。但是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是差不多的,至于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有所差异,那么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
  
  一、关于建筑物、构筑物补偿:
  (一)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补偿中根据房屋新旧程度确定补偿标准,在执行中可根据物价水平、房屋新旧程度确定补偿标准的上限或下限。(二)空调、闭路电视(线)、太阳能热水器(管线)、座机电话等设施的拆移,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补偿。
  二、关于林果、树木、花卉等附着物补偿:(一)经济林(含果园、经济型林木)的补偿。经济林的种植密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的数量,集中成片一亩以上的经济林补偿按《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3〕48号)执行。超过种植密度和果园内套栽的其它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补偿(每亩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二)保留砍伐的树木,树归用地单位所有;移植砍伐的树木,树归原主。
  三、关于机井、水井、水渠的补偿:
  (一)机井、水井的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及用工量。(二)水渠补偿包括旧料搬运、材料损失、拆建工费等。
  四、关于通迅、供电线路补偿:
  (一)补偿费包括拆迁电线、电杆、拉线、配件等需要的拆迁费。(二)原则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确有不符的,以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五、关于坟墓补偿:
  补偿费包括迁葬的工、料费用。
  六、关于其他补偿:
  (一)执有效证件的乡、村乡企业及农民私营企业的厂房、设备等搬迁费用,按照具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二)对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其它附着物,在征地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七、特别说明:
  (一)《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稿)和《青苗补偿标准》适用于各城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本标准或参考本标准制订适合本辖区的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二)《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修订稿)和《青苗补偿标准》印发前已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或已经开始实施拆迁的,仍按原标准进行补偿。(三)自征地告知之日起,抢盖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抢栽抢种的林果树木花卉等一律不予补偿。(四)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焦作市正处于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于土地的征用是难以避免的,但是对于征用的土地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补偿项目一般包括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林果、树木、花卉等附着物补偿等等。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政府征收土地农民维权的方法有哪些?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人民只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了人们的共同利益,政府会对一些农民手中的土地进行征收,但是会给予农民相应的赔偿。但是由于政府给农民相应的赔偿与农民手中的土地的价值不等,使其在土地征收中经常发生一些争执。那么,政府征收土地农...


·在我国土地使用登记时间是多久
       土地资源在使用的时候只有是归属清晰,这样相应的权能才是完整的,而我国的国土资源系统对于土地使用登记的这件事情的登记制管已经趋于成熟。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人都会比较关心在我国土地使用登记时间是多久?如果是第一次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间比较长一些,大概要60天左右才能完成。 在我...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
      现在一些大型开发商经常会参加土地拍卖,拿到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企业应该按照无形资产折旧进行摊销。由于土地使用权给企业带来的收入是长远性的,摊销的时候要确定期限。那么,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本站我们的介绍。一、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1、企业取...


·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由于政府有祁阳市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征用、征收属于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故而祁阳市相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对征地行为加以约束,借此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该征地补偿补偿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祁阳县人民政...


·广汉市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
      广汉市征地搬迁补偿安置办法 随着征地拆迁工作如火如荼的开展,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政府征由土地涉及到房屋拆迁的,应对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妥善地安置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各省市的拆迁补偿标准与安置办法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形来制定,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是广汉市征地搬迁补偿安置...


·房地产开发商欠钱不还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商欠钱不还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


·农村土地承包转包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转包流程是怎样的?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程序分三种 (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经营权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流转价格以及流转收益支付方式等。 2、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在向银行借贷的时候,往往都会用贵重物品进行抵押,有些是用房屋进行抵押有些是用车辆等等不动产进行抵押,但是对于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说,想要进行抵押之前就会考虑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


·运输合同诉讼地法律如何规定?
      运输合同诉讼地法律如何规定?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在联合运输...


·新政策中长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用地的需要已经越来越大,许多地区的城市化进程已经越来越快,所以,在征地方面的需要已经越来越紧急。各地有各地不同的政策,每个地区的标准也不相同。新出台的政策中长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这应该是长沙的市民很关心的问题。新政策中长沙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根据全市经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