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离婚中有抚养权但小孩不愿跟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离婚中,夫妻双方最容易其争执的就是抚养权,常常因为抚养权而大打出手,导致双方受伤,但是如果出现一种情况,当法院判决给一方,但是子女愿意跟随怎么办?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解答有抚养权但小孩不愿跟怎么办?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对于有抚养权但小孩不愿跟怎么办?这个问题最好还是尊求孩子的意愿,夫妻双方都要太自私的想把子女占为己友,如果子女要求跟随的那一方未获得抚养权,那么这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夺回抚养权,跟适合孩子的生活。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私生子可以要抚养费吗
      不少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于是自己也就可以不用抚养私生子,但其实这样的认识是不对的,即使是私生子,其合法权益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要是父母不给抚养费的话,此时私生子可以要抚养费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私生子可以要抚养费吗”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


·感情不和分居几年后可以离婚
       离婚一般是夫妻感情走到了尽头作出的选择,但有的时候当事人可能是因为长时间的分居生活,从而导致感情变淡,然后要求离婚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几年后可以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感情不和分居几年后可以离婚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没有规...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婚前孩子抚养费法律作何规定?
      子女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子女对于父母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父母双方都有子女的抚养权,并且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应该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还有当地的实际经济水平;来认定。那么婚前孩子抚养费法律作何规定? 一、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


·原配起诉重婚在哪里起诉
      原配起诉重婚在哪里起诉?原配起诉重婚应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


·离婚协议保险单应该怎样分配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
      离婚协议保险单应该怎样分配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


·婚姻调查取证?
      婚姻调查取证有哪些分类 一、婚姻调查取证有哪些分类 《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 (一)婚前背景调查:婚前调查主要包括婚前行操和婚前财产两个调查项目。 (二)配偶行为调查:当事人想要知道配偶的日常行为或者想了解配偶是不是有外遇行为,此时可...


·老公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
      老公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 老公死了孩子抚养权归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子女是父母应当尽的义务,一方去世,另一方应当承担抚养义务,如果父母情况特殊,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子女,按照顺序,应当由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姨舅等顺序承担抚养义务,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应当跟随母亲生活。...


·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
      一对夫妻,因为感情不和难免会离婚。离婚就会牵扯到相关的法律问题,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一审会判吗?打离婚官司据说至少要六个月之后才结束。如果证据不足,又无法证明夫妻关系是否彻底破裂,那么打离婚官司需要的时间会更长。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官司一审会宣判吗? 1、法...


·起诉离婚应具备什么条件
      起诉离婚应具备什么条件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