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有些女人在结婚以后如果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另一半身上的话,确实就很容易造成一个比较失败的婚姻结果,甚至在离婚以后连抚养孩子的这种能力都根本就不具备。有些女性出于母爱的目的当初是通过各种方法把孩子留在身边抚养了,但是现实的结果却是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话怎么办?
  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如果孩子目前由女方抚养,也可以起诉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参考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包括给孩子提供的教育,平时陪伴孩子成长的时间等这都属于抚养孩子过程当中需要做到的,因此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这种情形,其实男方是可以在适当的时间之内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的,或者女方可以向男方追加抚养费。
  
  
  


·分居两年会不会自动离婚
      分居两年会不会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


·离婚后孩子多大可以选择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多大可以选择抚养权?1、离婚后孩子10周岁就可以选择抚养权了,根据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2、其实孩子的抚养权,事先是可以先两个人进行协商的,...


·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当婚姻走到尽头时,诉讼离婚是我们结束这段美好感情的一种方式。当然诉讼离婚虽然在结束此种关系上显得极具力量,但是它在程序上却是相当繁复的。那么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有哪些程序 (一)起诉阶段 起诉阶段的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


·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比较打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争议是比较大的。那么法官在判定抚养权的时候是以什么为标准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法院判定抚养权的标准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要什么步骤
      实践中,不管是夫妻双方都提起离婚诉讼,还是说只有一方起诉离婚,此时离婚的步骤其实都是一样的。那究竟起诉离婚要什么步骤呢?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这显然是不利于解除婚姻关系的。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 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能够证...


·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出现男方消失、不负责任的情况事比较多的。这种情况下,多数都是由女方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那要是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的话,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婚生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提...


·一、假离婚分割财产没有公正有效吗?
      一、假离婚分割财产没有公正有效吗? 无效的,并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只要在民政部门申请领取了离婚证,或取得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就是真的离婚。夫妻俩离婚时的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协议内容不违法,就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


·事实婚姻的存续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事实婚姻的存续期间是怎么规定的?事实婚姻的存续期间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


·我们知道,自从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发布以来,醉驾入刑成为大家的
      我们知道,自从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八发布以来,醉驾入刑成为您的共识,因此车主们在饮酒之后会注意自己的行为,不再醉驾上路。但仍然会有少部分人怀着侥幸的心理醉驾,这部分醉驾人员除了会承担刑事责任外,还会承担交通法规的处罚。那交通法规醉驾会受到什么处罚?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在我国相关的离婚人员在办理离婚时,转移这类离婚财产的,构成相关的婚姻财产转移。我国的办案机关应根据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重新进行分配这类离婚财产。 一、怎么才算离婚婚前财产转移 婚前转移财产包括隐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