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网络借贷有什么风险,如何防范网络借贷风险?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网络借贷有什么风险,如何防范网络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也就是近年来新发展起来的P2P模式,也就是通过互联网来实现借贷。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进行金钱的借贷,此时当事人承担的风险是要比传统借贷的风险大的,那究竟网络借贷有什么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网络借贷有何法律风险
  (一)投资人的法律风险。
  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
  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
  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风险。在P2P网络借贷过程中,平台仅仅是在借款人和投资人之间扮演了中介的角色,为借贷双方提供融资信息配对服务,协助双方顺利完成
  3、沉淀资金安全性低,有可能中途被网站等其它人员挪用。
  (二)借款人的法律风险
  1、借款人容易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也明确规定了量化起诉标准,即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这意味着网络借贷应当受制于法律尺度的限制,不能稍有逾越。但是根据网络公布的借款成功的具体标的的情况看,也有个别借款标的超过了30 户,而且有些超过最高投资人数额的借款标的,平台没有起到限制作用。
  2、面临利率自由化的风险。
  P2P 网络借贷平台通过采用优先投标规则,以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为原则确定最终的借款利率,是一种完全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完全体现市场需求和供求关系主导下的自由利率。
  3、借款人的金融隐私权不易得到有效保护。
  P2P网站为借贷双方提供了发布借贷信息的平台。网站或者担保机构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身份、财产信息,一方面为投资人提供选择借款人的凭据,另一方面也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若网站的保密技术被破解,借款人提供给网站的个人身份、财产信息等个人隐私容易泄露,借款人的隐私权则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如何防范网络借贷风险
  1、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利率问题
  《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论是对投资人还是借款人来讲,进行网络借贷此时就有一些风险是需要承担的。至于不同主体进行网络借贷有什么风险,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对于这些风险,实践中也是可以进行防范。


·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一、债权概述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 由于民间借贷大多都是熟人或者熟人介绍的人之间发生的借贷,很多的出借人碍于情面选择不签订借款合同,即使签订借款合同也只是走形式,合同的内容很不明确,这样做看似保护了情意,实则埋下了发生纠纷的风险。那如何预防民间借贷风险,也就是说怎样防范民间借贷风险?下文会...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怎么算?
      夫妻离婚时的债务怎么算?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区分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离婚并不影响债务的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对该笔债务进行分割,由取得债务的一方履行偿还义务。但并不能阻止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为了维护好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很多人都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将钱借了出去,并且有时还不好意思直接跟对方约定利息。那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呢,换言之,约定借款利息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 一、约定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根据《合同法》及《最高...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借条的重要性,相信您都是比较清楚的,一般情况下借条是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因此在签订了借条之后,当事人应该妥善进行保管。现实当中,经常会发生债权人将借条遗失的情况。对此,本站债权债务专家陈志群律师提示:请不要仓促向法院起诉。原因很简单...


·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中规定的挪用公款的犯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此时也要符合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被认定构成犯罪。那究竟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我国对挪用公款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挪用公款归个人...


·讨债不让企业生产违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给别人借钱,但是,由此而引发的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借钱给别人之后,是很难要回来的,因此,这个时候,我们有时候会委托讨债公司去帮我们讨债,那讨债公司合法吗?如果说我们去讨债影响到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话,那么我们的讨债是受法律保护吗,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呢?相信有很...


·借款未还起诉拘留多久?
      借款未还起诉拘留多久?如果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却不履行偿还义务,人民法院是可以拘留他的,拘留的目的是迫使他还钱。但如果债务人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偿还能力,人民法院是不会实施拘留的。对于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


·集资诈骗罪赃款收缴的内容
      集资诈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时有出现,集资诈骗不仅会牵连到各个方面,而且很有可能会危害社会治安,所以我国对集资诈骗罪的处罚也比较严重。一旦触犯了集资诈骗罪,很有可能会引起全国的重视,那么集资诈骗罪赃款收缴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资料。 一、集资诈骗罪怎么能够立案 根据...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 公司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形,此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事会选择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方式进行解决资金问题。在制定了借贷计划后,一般会委托法定代表人处理借贷事宜,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公司法...


·存款准备金政策有哪些
      存款准备金政策有哪些? 一、什么是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准备金本来是为了保证支付的,但它却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副产品”,就是赋予了商业银行创造货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