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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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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处理?
  
  在民间借贷过程中,经常出现借款方由于挥霍过度而导致无力偿还钱款,或者是借款方金蝉脱壳、卷款而逃等现象,由此引发了不少关于民间借贷的纠纷。那么,关于民间借贷的纠纷该如何处理呢?此外,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又该如何举证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纠纷的处理如下: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7、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8、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9、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0、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综上,是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该如何处理”以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何举证”的有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在实践中,面对民间借贷纠纷,最难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举证问题,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借款双方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因此,当您遇到有关民间借贷纠纷解决不了时,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解决您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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