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合同、协议来说,原件的法律效力肯定是要比复印件、传真件的效力高一些的。但有些时候由于当事人保管不善,将合同原件弄丢了,这个时候只有复印件。在产生纠纷的时候,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的;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你还必须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二、合同原件的法律效力合同原件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合议一致后签字或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文本,合同原件是合同法规定的 “书面形式”中最具有法律证明力的一种,合同原件在证据学上可被认定为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是一种直接来源于争议事实而且可以单独、直接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法院一般都予以直接采信。三、合同复印件的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合同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盖红章的合同。而复印件是人们俗称的黑章文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毕竟在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候,其实对证据材料的提供并没有过多的要求,只要此时符合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条件,那么法院自然就会受理你的案件。不过在诉讼过程中,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法律规定是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所以在只有合同复印件的情况下,其实最终的判决结果可能就会对当事人不利。
  
  
  


·协议解除合同的格式
      协议解除合同的格式 一、协议解除的定义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


·合同生效后未履行会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生效后未履行会承担什么责任? 当我们与他人签订合同,并且合同生效后未履行,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在签订合同之后,我们可能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按时履行合同,此时我们可能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不履行合同、不按合同履行...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划分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


·买卖合同民事判决书应注意什么
      买卖合同民事判决书应注意什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


·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一、针对无偿赠品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


·合同诈骗30万判多少年 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30万判多少年 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合同诈骗罪属于诈骗类犯罪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主要是行为人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采取虚假手段来欺瞒对方,从而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而现实中,根据诈骗的数额不同,具体的处罚也不一样。那么合同诈骗30万判多少年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


·材料价格上涨,能否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调整合同约定价款?
      《民法典》第533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签订的仓储合同何时生效
      仓储合同何时生效仓储合同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仓储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一回事。若当事人约定合同的生效须满足一定条件的,则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应在合同成立后并且其条件成就时。二、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如何承担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违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违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


·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我们找到工作之后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以签订固定期限为主。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有重新选择的机会,但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即便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辞退也是有经济补偿的。那么我们就需要知道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