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股东一般都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的,可以说除了独资公司以外,其他绝大多数的公司存在的核心就是因为有了股东,如果没有股东给公司注册出资,根本就不可能正常的创办起来的。各位股东很有可能在公司当中只占有很少的股份,但是身为股东具备对公司某些决策参与的权利,而且股东投资之前就应该了解一下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但是,未经工商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
  2、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现代企业制度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公司法据此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将经营权授予董事会和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同时,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董事会须对股东会负责,而经理须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履行其他监督职能。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公司股东还享有代位诉讼权。
  4、资产收益权
  资产收益权最直接的体现就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与此相联系,在公司新增资本时,除非公司章程另有约定,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此外,在公司解散清算后,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分配。在是否分红问题上,很多公司的股东之间往往会出现较大分歧,对此,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对股东会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知情权
  股东虽然将公司的经营权授予了董事会和经理管理层,但是,股东依然享有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当然,股东行使该项权利应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为限。公司法对此作如下设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6、关联交易审查权
  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就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在作出该项决议时,关联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应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法同时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该项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股东会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按期召开定期会议,以保障股东的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但是,定期股东会议有时还不能满足股东参与重大决策的需要,因此公司法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及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如果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如果监事会或者监事也不召集和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8、决议撤销权
  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任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此,公司法赋予小股东请求撤销程序违法或者实体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9、退出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就是所谓的资本维持原则。但是,这并影响股东在一定情形下退出公司或者解散公司。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0、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可以提起诉讼。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却不会或者不可能提起诉讼,比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由于他们直接控制着公司,不可能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最终损害的是股东权益,因此,法律赋予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经过一定的程序,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述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也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股东的权利并不仅限于上述十项,股东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有其他权利。股东可以也是必须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的,而且公司的一些高层管理者如果股东认为其不合格的话,是要尊重该股东的意见的,而且股东有权利代位诉讼并且决定退出对公司的投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当中也是有着诸多的条款明确了对于股东的保护。
  
  
  


·小股东私自搬公司东西怎么办?
      小股东私自搬公司东西怎么办?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


·公司自有股份是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吗
      是的,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定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要求有:(一),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二),发...


·私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控股股东吗
      私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控股股东吗?私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不是控股股东不是法律规定的,法人代表可以是其他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就不存在股份的,所以不存在股东之说。做公司法人代表的条件限制是: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条件,有以下8点的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的变更其实就是建立在公司要有合并或者分立的这些重大的事情的基础之上的,变更公司法人就是要代表着对企业的营业执照,相关的证件代码等全部都要重新办理的。这跟一般情况之下的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性质完全是不一样的。因为变更公司法人事情重大,所以可能有...


·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设立的流程: 一、选择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


·小公司等入职要多久上班?
      随着现在大学生毕业生的数量逐渐增多,每年的毕业季就是一部分大学生的失业季。很多大学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因为严峻的就业压力而找不到工作。因此,现在的就业问题是很多人所关心的问题。不过,有些人对就业的问题的产生关注,对入职的一些问题也会有所关注。那么,小公司等入职要多久上班? (一...


·变更股东后的前账务如何处理?
      变更股东后的前账务如何处理?如果只是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有股东协议即可。但是还需要考虑到由此引起的个税,需要有个税完税凭证,并且做代扣代缴业务处理。不管是老股东转让股份获利,还是新股东溢价取得股份,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权变更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股东权的主体,...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一个企业如果进行融资的话,那么需要考虑的因素也是非常多的,比如说融资的渠道,以及融资时候,存在的风险和融资之后得到的利益相比较。当然,如果了解企业融资的特点,那么融资选择的时候会比较简单,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融资的有什么特点?...


·一,口头放弃继承企业股权可以吗?
      一,口头放弃继承企业股权可以吗我们知道,继承权,是一项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权利的放弃,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放弃。口头声明放弃继承权的,本人承认的,有法律效力。第四十七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


·在我国企业融资估值是什么?
      在我国企业融资估值是什么意思 公司融资其实就是要寻求金融市场当中有一些投资人给自己的企业投资,所以投资者在决定是否要将自己的钱投给该家企业的时候,肯定需要对公司进行估值的。所谓知己知彼,才能够百战不殆,投资者也是需要控制投资风险的。可能初次融资的有些企业家不太了解,在我国企业融...


·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
      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变更是需要有一定的程序的,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转为股份有限公司,当然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的变更,关于公司法公司变更、合并与分立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