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范本方面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专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范本方面是什么?
  
  平时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专利和发明,在我们生活的国家中有很多法律规定是针对专利代理合同的,我国法律对这种类似的问题越来越完善和公平,可以让人民群众安全可靠的使用,我国法律中专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范本方面是什么呢?各种发明专利层出不穷。
  
  1、专利代理合同范本编辑
  
  专利代理合同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专利代理人________代为办理
  
  名称为__________的发明创造
  
  申请口发明专利
  
  口实用新型专利
  
  口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口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口其他有关事项。
  
  委托人(单位或个人)________(盖章或签字)
  
  委托单位代表人________(盖章或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表应认真填写,字体应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口”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3.受委托单位填写在第一空栏内,要求填写全称。
  
  4.专利代理人栏内应填写在具体办理该专利申请的人名,不得超过两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权限的,可在其他有关事项栏目下填写。
  
  6.委托方是单位时,要加盖公章,同时该单位代表要签字,委托方是个人时,要求本人签字。
  
  签约风险提示:
  
  1.订立专利代理合同时,委托人应当选择具有专利代理资格的代理人,且代理同一个专利申请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2人。
  
  2.合同应当明确申请的专利类型。我国专利法目前保护的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权的权利范围和性质不同,申请的程序和难易程度也不同。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程度最高、但是申请审批最为严格。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较为容易,但是权利内容则相对较少。所以委托人应当综合考虑自己的技术创新程度和申请成本进行选择。
  
  3.专利申请程序较为复杂、历时也比较长。所以委托人应当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对专利代理人的代理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因为授权范围越宽,则专利代理人可以处置的关于委托人切身利益的事项就越多,所以委托人在设定委托范围的时候应当谨慎。
  
  4.关于技术保密条款的设定。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专利代理人要了解技术才能写好专利申请的相关材料,在取得专利权之前,一旦专利代理人将委托人的技术秘密泄漏出去,将严重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所以委托人在订立专利代理合同的时候要以技术秘密条款的方式或者另外订立技术秘密保护合同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利益。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某专利商标事务所作为受托人,其主要义务表现为:
  
  1.受托人负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专利代理合同是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订立,因此,受托人应当一丝不苟地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想方设法完成委托事务。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这是受托人的首要义务。受托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如果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变更委托人的指示时,法律规定应当经委托人同意。
  
  2.受托人负有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受托人负有向委托人报告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一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依此规定,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请求,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作出指示。受托人在委托人合同终止时,也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办理经过和结果,并要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等。
  
  4.受托人负有向委托人赔偿损失的义务
  
  《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了受托人的此项义务,即:“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依此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需注意:
  
  (1)受托人承担责任以过错和存在损失为前提。存在损失,但受托人无过错的,不必承担责任;或受托人有过错,但没有造成损失的,也不必承担责任。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这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即严格责任不同。
  
  (2)受托人责任的轻重因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而有所区别。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只要有过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无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没有报酬,因此,其承担责任比有偿委托合同要轻一些。受托人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所谓重大过失是指一般人对该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都能预见到,而受托人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致使损害后果发生的。
  
  (3)受托人越权,造成损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合同中,虽然受托人的权限较大,但总有一定的权限范围。若受托人超越权限范围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越权本身就是一种过失。有人认为,若受托人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即使越权,也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此观点是欠妥的。如果允许当事人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为自己的越权行为辩解,那么就没有委托的必要,没有设定权限范围的必要了。更何况,受托人越权,就违背了诚信原则,使双方的信赖受损。
  
  这些就是专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当然专利代理合同的风险很大,但是只要认真借鉴我整理出来的专利代理合同的范本模板和这些注意事项就不会有问题,如果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也可以借鉴合同法中的条款处理这些问题,保护切身利益。
  
  
  


·商标续展变更可以同时申报吗?
      商标续展变更可以同时申报吗? 一、商标续展变更可以同时申报吗? 当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又未及时办理变更申请的时候,商标已经进入续展期,此时若按照商标注册人新名义申请递交续展申请,会被不予受理则即会被注销。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也常有将商标变更申请和续展申请同时递交的情况,附情况说...


·抢注影视剧商标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抢注影视剧商标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但法院不能直接对商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理。如果要阻止商标注册成功或撤销已注册商标,应当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或商标撤销申请等行政程序。法院将依据商标行政程序的审查...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什么? (1)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2)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3)被...


·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一、发明物的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权吗? 专利申请权不是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区别是: 一)本质不同 专利权: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申请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


·关于商标侵权执法单位是哪个
       一、关于商标侵权执法单位是哪个? 商标侵权执法单位包括商标局,公安机关和当地的民事法院,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到公安机关报案。《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一、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人死亡后还是有一定的人身权利的,比如名誉权,但一般来说名人出现的情况比较多。而这一保护也是出于对死亡人家属的抚慰。 人身权是与权利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 ...


·专利强制许可由谁做出 ?
      专利强制许可由谁做出 ?一、专利强制许可由谁做出 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做出。 专利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 ...


·独占许可专利权归谁
      专利独占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并且仅授权另一人实施自己的专利,不得再授权给第三人。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对合同规定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让与人或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时在该范围内具有对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按照这一合同,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人在一定的期限和地域范...


·在我国对于抢注商标转卖是否可行
       一、在我国对于抢注商标转卖是否可行 商标如果被判定为是抢注的就会被直接撤销商标权,根本就无法正当的完成转让。 1、如果有证据证明商标申请人在申请之前有接触或者能够接触在先使用人的商标,则可推定申请人具有抢注恶意,可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侵犯版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许可发表; 2、未经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参加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许可,展览、摄制、改编、翻译、注释他人作品; ...


·商标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商标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一、评估原则 真实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针,实事求是得出评估结果。 科学性原则。发挥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对各类资产的现状及价值取值按照评估目的发表自己的专业判断。 公平性原则。坚持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