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
  
  区分工伤,应当掌握四个界限:
  
  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
  
  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伯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二、发生工伤赔偿数额是多少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医疗费:据实报销。
  
  4、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
  
  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10级8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五、六级为保留劳动关系,难以安排工作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基金补足差额;
  
  9、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0、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对于工伤认定下来怎么赔偿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工伤的赔偿有许多不同的种类,适用于不同的工伤级别和受伤的工作人员。我国的法律是维护劳动者的利益的,劳动者只要是因工受伤的,就要做出相关经济赔偿,这是不容质疑的。
  
  


·周六上班 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
      周六上班 不给加班工资怎么办?加班是许多上班族都会遇到的情况。在员工工作过程中,如果企业需要员工加班的,应支付给员工一定的加班费用,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规定的。许多单位的上班时间都是周一到周五,周六周日是国家规定的双休日,但也有一些企业会要求员工在周六上班,那周六上班 不给加班工资...


·随着工业进程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愈发明显,我们看见的总是那
      随着工业进程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愈发明显,我们看见的总是那个被雾霾装饰的天空,环境污染早已变成家常便饭。环境污染的程度之深是我们所不能想象的。将在本文为您介绍一般污染事故及突发性污染事故处置程序。 一、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


·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
      加班不是无偿的工作,那么,东莞加班工资标准具体有哪些,对于这列标准所属企业是依据当地的经发展水平以及整个行业打的发展状况来综合考虑得出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对于当时权益的维护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 有的企业却知法犯法,不断侵害当事人的权益。加班工资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


·昆山工伤鉴定报名时间是什么?
      大多数劳动者很少接触到工伤鉴定这方面的信息,只有当他们中一些人受了工伤之后才会着急的咨询工伤鉴定的相关事宜。当劳动者受到工伤时,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过程中,劳动者要提交申请,经过工伤鉴定部门最后作出工伤鉴定结论。那么昆山工伤鉴定报名时间及过程是什么?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


·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各行各业的工人们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肯定非常关心的也是合同当中的一些主体条款。因此有一部分的劳动者在和公司签订用人合同之前,自己会先行的了解一下。就比如说有一部分的机电修理厂的工人,其实就非常的关心,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我们都知道一个最基本的工程项目也能容纳数百人使用,所以工程质量至少也会涉及到数百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尽可能的保证工程的质量水平,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有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并对质量进行实时监控。那么其中工程质量管理原则是什么呢? 一、工程质量管理原则 1.坚持...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如今说的长假就是指像国庆、春节这样能够放7天的假期,此时单位可能因为实际需要而安排劳动者加班,那么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究竟这个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长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


·公司以试用期没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公司以试用期没过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员工违法的情况下不需要赔偿,但公司辞退一般是需要赔偿的。对于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


·聘用要约不入职算不算违约?
      找过工作的人应该知道,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会广投简历,一是为了增大自己的面试机会,二是最终可以多项选择,面试的公司越多,那么选择的空间越大。但也正因为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同时会有很多家公司给出聘用要约函,当你选定一家签了要约函后可能会后悔,想要选择另外一家,那么这时候就需要注意签了...


·建筑工程质量符合什么标准?
      为了使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我国建筑机关,在了解我国目前已经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前提之下,制定了工程质量应该符合的标准,对于建筑工程师来说,获得从业资格证的首要前提是知道建筑工程质量符合什么标准。 一、建筑工程质量符合什么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