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回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对回迁房的定义都不陌生,回迁房主要是中国拆迁政策的产物。回迁房是国家对征收土地的使用者赔予的房产。很多人不太清楚回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以及回迁房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下面跟我们一起具体了解一下吧!一、回迁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2、对于划拨土地,国家可以另行划拨一块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请求退还土地灭失部分剩余年限的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3、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二、回迁房土地证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1)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2)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以上就是关于回迁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以及回迁房土地证年限到期怎么办的介绍了,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等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土地年限还是要看开发商的土地获得时间。这两问题已经在上文为您具体介绍。一般情况,商业住房的产权为40年,居住房产的使用权限一般为70年,工业用地为四十年。土地到期后,自动续期,您不必担心使用权到期之后,就丧失了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怎么办了
      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怎么办了 在如今经济大好之景下,土地很多人都会认为是最好的物品,土地的升值代表着金钱的多少,而对于土地转让,国家也因此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来防止因土地而造成的市场混乱。如过存在户主去世或者证件丢失的情况,而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了,该怎么办呢。 土地使用证户主...


·西银高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
      西银高甘肃省征地补偿标准为了社会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政府必须进行征收土地政策,很多农民不理解为什么要把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征收,同时担心土地被征收后的生活应该怎么进行,为此,国家也规定了征收土地是要给农民一笔补偿款的。那么,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以甘肃为例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否可以
      农村房子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否可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字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


·土地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土地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什么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料,尤其是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讲,合理的利用好土地,能够为几代人造福。对此,我国也在适应时代的发展,制定了一些土地方面的政策。那么您是否知道我国制定土地政策的原则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 一、土地政策的制定原则是什么 ...


·缓刑收监是回判决地吗
      一般是回判决地。据我国刑诉法规定:被判缓刑申请的异地执行,但由于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可以申请回原籍执行。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是什么?国家为了国家社会的发展,以及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不过,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人民的利益,会在征收之前和被征收土地使用者就征收土地的赔偿进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才会对土地进行征收。不过每年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那么就有人问了2020年农村征收土...


·武威高坝五里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武威高坝五里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的农民来说,征收土地可能会涉及到日后的经济方面的一些利益,所以他们对于征收土地都是比较关注的。实际上对于征收土地关注的重点也就是在于征地补偿的具体金额的方面,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武威高坝五里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农村宅基地纠纷包括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包括哪些 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 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 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 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 5、用地建房影...


·土地变更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变更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变更合同范本 土地变更协议书 甲方(卖方): 协议人: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变更事项,订 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区 路(街) 的 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一、场地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如何书写?
      一、场地无偿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如何书写?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座落于本市 小区 栋 号楼房及房内部份物品(见房屋租赁合同附件)提供给乙方作为...


·非本村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能否得到补偿?
      一、非本村村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能否得到补偿?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依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的强制性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