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法》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很明确的是,我们不必担心在签定合同期间的辞职问题,因为劳动法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这方面的情况,规定了如果想要提前辞职的员工,要提前提出辞职申请,一般是提前30天,当然也可以提前更多时间。
  
  
  


·疫情期间幼师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幼师有工资吗?因疫情影响导致幼儿园无法开学的,按照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


·工程转包给个人最后谁开发票
      由总承包人开发票,因为是总承包人将工程转包出去的,但是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中华人民共...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一、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 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所产生的费用...


·劳动合同不续签谁举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时,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后再续签劳动合同,当然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也就无法续签。那要是劳动合同不续签而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应该由谁来举证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谁举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职工工伤未鉴定前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工伤未鉴定前工资待遇是怎样的?职工工伤未鉴定前工资待遇是应该按照请病假的时候的工资发放的标准来进行一个照常的发放,没有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按照病假处理,认定后,工资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针对农民工欠薪的国家政策是什么?
      针对农民工欠薪的国家政策是什么?1、建筑行业实行实名制。建筑行业将全面实行实名制,取消农民工工资发放中间环节,直接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工资卡上。2、农民工必须持证上岗。将逐步实行农民工持证上岗制度,其中明确规定,农民工上岗必须持证。同时完善上岗考勤制度,落实上下班时间,每月月底...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
      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者遇到以下6种情况用人单位要依法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 2、劳动者患病,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我国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我国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我们都应该对市政工程质量保持高度的重视。而只有当我们的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明确以后,我们才能严格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如果和市政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有出入,那么一定要引起重视,严格按照市政工...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


·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承包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装饰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 在企业的运行中,难免会有员工因为种种原因而辞职的,但是有很多员工在辞职的时候,被该企业告知需要赔偿违约金,很多员工对此都疑惑不解。今天,华律的我们就来给您专门的做一个...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经过哪些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经过哪些程序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如单位违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职工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个人权利和利益。下面来总结一下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程序以及常见的违规行为。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