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纠纷是近年来时常发生的事情,这类事件发生的概率非常高。当建筑工程发生纠纷又无法通过调节解决时,就要寻找相关律师寻求帮助了。北京关于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类问题的律师有很多,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供您参考。
  
  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1、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2、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3、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4、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
  
  1、民事诉讼案件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4%;
  
  1000万元以上,2%。
  
  按当事人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2、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3、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4、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三、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1、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每个审判阶段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2、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0000元。下浮不限。
  
  3、涉及财产关系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执行。
  
  四、计时收费标准
  
  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下浮不限。
  
  五、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1、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2、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3、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民事案件,给予社会保险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风险代理案件、计时收费案件不适用前款规定。
  
  北京地区律师事务所很多,但关于律师收费标准有专门的规章制度,一般不会出现乱收费的情况。在寻求帮助时可根据上述收费标准找寻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但是我们在此提醒,律师费用,具体要根据律师个人以及案件程度来判断,无法直接认定。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所谓试用期顾名思义是指包括在劳动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双向选择色期限。在此期限内,一方面,用人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另一方面劳动者也会对公司是否满足自己需求进行考核。那么在试用期内是否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将为你做详细解答。...


·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哪些义务?
      应履行的义务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是出于弱势地位的。为了防止单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对劳动者的权益是做出了较多保护的。其中一个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下面我们带来相关法律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一、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们平时签署的多是固定期限合同,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需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


·雇佣未成年工暑假工违法吗?
      雇佣未成年工暑假工违法吗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也称青少年工人。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未成年工是合法劳动者,其合法权益法律有明确规定,也受到法律的确实保护,而童工一般为法律坚决禁止使用,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一定机关批准,履行一定程...


·劳动争议调解书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调解书范本是怎样的? 劳动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兹就甲方解除与乙方劳动关系纠纷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对于 事宜,甲方已经充分理解到自己的做法确实给乙方造成了不良影响,甲方对此向乙方表示歉意,乙方对甲方解...


·上下班路上的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
      我们知道,职工在作业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可以被视为工伤,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伤害的,也依法按工伤事故处理。但是上下班途中这一说法的界定范围是什么可能您会有疑惑。本文就列举出相关法规为您解惑。上下班路上的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呢? 一、上下班路上的工伤鉴定有什么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急辞职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急辞职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急辞的处罚标准和是否要扣工资,具体是要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当初签订的合同是怎样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违法《劳动合同法》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


·不算工伤公司有责任赔偿吗?
      不算工伤公司有责任赔偿吗? 一、 不算工伤公司有责任赔偿吗? 需要,工伤是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治疗费等。如果职工的伤害事故不能认定未工伤,单位还有可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建筑施工质保金期限
      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期限即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


·工程中的承包方式是什么
      工程中的承包方式是什么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