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财产的损害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只是造成了财产的损害,双方可以选择协商处理,对于误工费的计算能够自己计算的可以自己找相关的规定计算,但是如果情况比较复杂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处理,关于撞车后走保险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本站我们来告您有关的规定。撞车后走保险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误工日期的认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综上所述,误工费的计算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的,关于被害者还要区分有固定收入的人和没有固定收入的人,关于撞车后走保险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已经提供给您了,误工费的设置主要是为了能给受伤没办法正常工作的人一点赔偿,所以您可以多多了解误工费的规定。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与一般的工伤其实还是存在很多不同之处,就包括认定条件、标准、材料上面,因此当事人认定不同类型的工伤事故,就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才行。那其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碰到别人车人家要误工费合理吗?
      碰到别人车人家要误工费合理吗误工费这个确实是存在的,从法律意义上说误工费就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你把对方的车撞了,使得对方的工作因此而被耽误了,对方向你要误工费也是合情合理的,...


·车主与司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车主与司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一、车主与司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车主与司机车祸责任划分情况具体如下: (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


·车主非司机时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
      车主非司机时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要担责吗?通常是这样的,但是,如果车主与司机不是同一人时,车主担责吗?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很难回答,因为车祸形式千千万,不同的形式中责任的认定不会一样,这两个问题的结果也不一样。我们不禁想问:车主非司机时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呢?请跟...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
      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是投标方给招标方提交的报价并填具标单的文书,这在实践活动中是很常见的,投标书是不能随意书写的,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大学招标的投标书格式 致:???? 大学 根据贵校财招20...


·我国如果发生校车超员怎么办
      我国如果发生校车超员怎么办对于现在的孩子,说起来他们的生活条件都是非常优越的,在上学上不仅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各大学校配备的校车也为他们的上学提供了交通上的便利。但是,校车在进行操作的时候,时有发生超载的情况,因校车超载而引发的事故您都时有听说。国家针对校园超车是有相关规定的,以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可以向本所申请上市。发行人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和提交材料
      在离婚诉讼中,争议的焦点无非就是财产分割以及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因此,为了使自己在诉讼中的胜诉率更高,很多当事人会聘请律师帮助自己进行诉讼,那么你知道离婚诉讼收费标准和提交材料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 一、离婚诉讼中律师收费标准 目前,由于...


·私自改装车辆怎么样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开发商在购房者交付了全部房款之后,需要先实际向购房者转移房屋的占有,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屋交付。对应也有相应的交付义务,那究竟开发商交付义务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的义务: 义务一: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