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房产抵押在我们生活中运用是比较多的,民间借贷或向银行贷款时都可能会涉及到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是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否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很多人不太清楚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其实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房产抵押的登记程序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综上,房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申请办理。登记的程序是有严格规定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件材料,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行登记了,当然登记时还要收取一定的登记费用,登记后还会土地和房地产登记档案。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也会出租办公用房。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进行房屋租赁需要办理登记备案,但这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房屋租赁情况。那实践中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房东要解除怎么赔偿?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房东要解除怎么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


·一、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的。婚前的债务用于买房属于正当的日常生活所用,因此该债务属于共同的债务,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的相关规定,除了债权人能够证明...


·租房没签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租房没签合同受法律保护吗?租房没签合同受法律保护,租房没有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


·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
      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买房子的人越来越多,房价也越来越贵,现在买房还有限购政策,所以好多人把目光放在司法拍卖的房子上,那么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子有什么风险?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司法拍卖的房子能买吗。由于多数情况下司法拍卖房...


·商品房网签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
      商品房网签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 一、商品房网签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5、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


·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领证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


·一、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就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就是共同财产吗? 如果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房产就成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双方都有权利分割。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房屋买卖中介费是多少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
      房屋买卖中介费是多少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1.5%,有的时候实在收不上来就能收多少是多少了,因为他们收取的全是自己纯赚的。虽然主管部门规定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


·南京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南京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安置房能不能贷款 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办理贷款,有房屋产权证是可以贷款的。具体要看不同银行是否愿意接受抵押,有的安置房在公积金管理也可以办理贷款。 2、房产证问题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归为国有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


·贷款买房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够拿到首先
      贷款买房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够拿到首先,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开发商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其次,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预售合同购房人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