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海人力资源网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上海人力资源网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
  
  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
  
  第五,工作时间还有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二是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即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原则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是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即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企业除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外,其它工作时间制度均需要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没有审批的视为无效。
  
  第六,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第七,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从事普通工作不显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业,比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这些行业,从事像机械类的、海上作业、航空等比较危险的职业,这一点尤为重要。
  
  第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我们只是针对上海市人力资源网站当中对劳动合同应该具备的那些条款给您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解释。不管是在上海还是其他各地方,劳动合同当中对员工的工资,各种保险,工作内容和期限等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工厂倒闭只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工厂倒闭只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一、工厂倒闭只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五项规定内容和第46条规定内容,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解散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办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确定。 这里面涉及到的工资都是指的包括基本工资、绩...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休息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其实也是比较多的,而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单位就需要按照规定给员工放假,并且还要保障员工在节假日期间的工资福利才行。不过现实中有的单位可能需要在此期间安排加班,那此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是怎样的
      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能是对劳动关系中当事人双方的劳动纠纷进行调解、裁决。但是现在因为您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导致劳动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为了让劳动纠纷的处理在起始阶段就可以得到调解,相关的部门就制定了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的方案,下面我们就以胶州地...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是员工跟公司有劳动纠纷时维权的手段之一。 劳动裁定是指由劳动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请求裁定的劳动争议居中公评与判决。在我国,劳动裁定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


·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应在何时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则应当在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我们知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又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应在仲裁裁决书收到之后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申请劳动争...


·在人们工作的时候
      在人们工作的时候,可能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情况,从而产生工伤,需要向公司进行索赔和工伤鉴定的时候,首先要确定劳动者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才能进行其他的步骤,那么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权呢?本站我们将会回答您的问题。 a先生受聘于某家建设工程公司,在工作中...


·劳动单位对工伤员工可以辞退么
      劳动单位对工伤员工可以辞退么 一、劳动单位对工伤员工可以辞退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
      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 一、上班两年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何? 无故辞退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单位依法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作时间内的工资,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