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
  
  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三、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孩子一个生命的延续,就算是离婚了也应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婚姻法关于子女的抚养费不能随便拖欠且父母双方都有义务,详细内容,您可以参照我国的婚姻法。或者您也可以选择去咨询专业律师来获取满意的答案。
  
  


·医疗机构与患者在确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责任时,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
      医疗机构与患者在确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责任时,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而解决这类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诉讼。但此时当事人就要注意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的问题了,到底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 一、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 1、由于医生与患者角色的不同及两者对医疗服务标准的理解和要求的差异。 2、由于患者社会地位的不同,及不同社会地位的患者对社会医疗服务的不同要求。 3、由于医护人员素质的差异和服务意识的差异。结合其他原因,临床工作中便不可避免地产生医...


·医疗事故如何确定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如何确定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面材料怎么写?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书面材料怎么写?一、撰写要点 1、条理清楚; 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 3、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忌仅...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人们是求职、求医、买房都涉及到“五险一金”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人们是求职、求医、买房都涉及到“五险一金”,可以说“五险一金”与人们息息相关,已经成为社会最关注的话题之一,但是,很多人对“五险一金”的具体规定还是比较模糊的,如去哪里查询五险一金扣了多少、五险一金的缴费标准怎样等,以下,由我们就相关问题进行整理,欢迎关注。 ...


·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一、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医疗事故的侵权责任应当是根据过错程度来承担损害赔偿金额。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


·2023年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虽然病人都需要仰仗医生的治疗才能够脱离疾病的折磨,但是现实中却总是发生患者不满医生的某种行为而与其发生了极为激烈的争吵,甚至还出现了殴打医生或者其他医院工作人员的现行,这样的医患纠纷并不在少数。那么,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一、年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一)防范: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医疗纠纷调解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填写时注意: (1)患者本人未死亡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患者本人为患方当事人; (2)患者本人未死亡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为患方当事人; (3)患者本人死亡的,按照相关...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再鉴定
      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再鉴定医疗事故的发生,人们首先想到了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当人们对医疗事故第一次鉴定不服的时候,于是会申请第二次鉴定。那么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再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有关医疗事故鉴定的规定 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


·北京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注意事项
      北京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注意事项一、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 除以下情形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海南省医调委均可受理调解: 1、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2、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正在调解之中的; 3、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经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反悔的; 4、因非法行医而引起的...


·法医鉴定打掉一颗门牙算什么伤
      法医鉴定打掉一颗门牙算什么伤? 这是属于轻微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是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一、打架做伤残鉴定的程序 1、鉴定的受理 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