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小心把劳动合同书掉了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不小心把劳动合同书掉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签的。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二、签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由此可见,如果自己因为各种原因把劳动合同书给掉了的话是完全能够补办的,因为劳动合同书在公司也是留有一份的,在丢失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司的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再给补办一份就行了,对这种事情一般公司肯定都是不会拒绝职工的申请的。
  
  


·工伤认定补正材料期限是多久?
      我们时常会在工作中受伤,这就称为工伤,工伤有轻到严重的。在工地里作业的劳动者接触工伤这个概念的频率比其他劳动者要高,工伤认定补正材料期限这个问题让人很头痛,因为您都不清楚工伤相应的法律知识。下面就为您讲解一下有关工伤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解决您所疑惑的问题。 一、工伤认定补证材料...


·一、宁波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考核不合格被辞退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认为是不能胜任工作,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 C=Ct×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上式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为伤残赔偿总额; C1为...


·老职工辞退补贴规定内容是什么?
      老职工辞退补贴规定内容是什么?老职工辞退补将会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来发放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


·临近试用期辞退的规定有哪些?
      临近试用期辞退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该条,将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严重行为并列,表明法律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这一磨合期内,对双方的约束不如正常的劳...


·一、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书怎么写证明?
      一、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书怎么写证明?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样本如下: 1、自 年 月 ...


·工程质量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
      工程质量鉴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本身工程的修建就是一个比较漫长,而且要求非常严格的过程。在工程修建完成以后,相关单位还会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只有鉴定完成了以后,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工程进行使用。所以对开发商和承包方来说,最关注的就是对于工程质量鉴定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建设工程是现代生活中最常见项目,它为工人提供工作,为每个人提
      建设工程是现代生活中最常见项目,它为工人提供工作,为每个人提供各种活动的场所。一个人绝大部分时间会活动于建筑物内,因其重要性,建设工程质量更加不可忽视,这关系到我们的安全问题。而一个工程的质量,不仅仅是承包方的技术和责任问题,也应该有相关部门的督促和监管。如何监督保山建设工程质量...


·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一、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分为哪几个等级?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


·劳动关系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能随意解除,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双方可以中止劳动关系,暂停履行劳动合同中的相关事项,劳动关系中止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以恢复。那劳动关系中止的条件有哪些?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欢迎您阅读了解。 一、劳动关系中止的特点 通过分析劳动合同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