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长沙是一个大城市,有很多的工程正在进行,难免会发生工程纠纷。工程纠纷是十分复杂的,它涉及的东西很多,普通人往往不了解其中的细枝末节。这时就需要一个长沙工程纠纷律师提供专业的问题分析,来为你解决这些纠纷。不少人就好奇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就让来为你解答一下。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1、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2、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3、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
  
  (3)一审阶段:2000-12000元/件
  
  二审阶段:2000-1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4、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0万元(含50万元) 3-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1%;
  
  1000万元以上 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5、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6、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50-1000元/小时。
  
  (三)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办案差旅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综上所述,律师的收费有一套标准。所以请律师时,心中理应有大概的一个收费价格。面对工程纠纷不要为了省钱就自行解决,因为自己没有专业律师那样子的经验丰富,往往不能让事情像你想的那样结束。多多询问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让纠纷圆满的解决。以上就是对“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问题的回答。


·下班后在宿舍内死亡是工伤吗?
      下班后在宿舍内死亡是工伤吗? 一、下班后在宿舍内死亡是工伤吗? 下班时间在工厂宿舍里面突发疾病死亡的,不属于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参考以下内容: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 ...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一、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员工无故旷工一天可以被辞退吗?
      员工无故旷工一天可以被辞退吗?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是否可以辞退应当根据实际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一天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依赖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


·一、试用期没签协议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试用期没签协议随时辞职可以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 (一)工程概况 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性质和作用,主要说明工程类型、使用功能、建设目的、建成后的地位和作用; (二)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施工安排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工艺; (三)施...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
      一、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成哪几种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班路上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路上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该规定,“突发疾病”被认定为工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对于患有疾病劳动者可以是预先已知...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


·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不管是对
      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关系。不管是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步,这将意味着劳动双方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被侵犯时,法律可以根据这种劳动关系进行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关系由哪个部门认定呢?您一起来了解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