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万2千元,而且这12万余元还有1万元的医药费和2千元的财产损失限额,因此伤残或者、精神抚慰金、误工费等的赔偿限额就只有11万元。如此一来,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级别比较高的情况下,这11万元明显不足以赔偿全部的损失,就需要在商业保险中另行予以赔付。而现行的商业第三者保险是不赔偿精神损失费的,如果这部分的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中未予赔偿的话,那么将导致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费在交强险中赔不上,到商业险中不能赔的情况。
  
  在实践中,法院的判决也不一致,有的将精神损失费纳入交强险中优先赔付,将其他伤残赔偿金判到商业第三者险中赔付,这样就维护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强险中优先赔偿伤残保险金等,如果有余额就判付精神损失费,如果没有就将该部分精神损失费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样就会导致无法执行的情形,不利于保护受害的权益。
  
  最高院考虑到了上述情况,对于该问题在最高院在(2008)民一他字第25号给安徽省高院的复函中,明确了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总和大于交强险时如何赔偿的问题:将该部分权利给受害人,如果受害人选择优先请求在交强险中赔付精神损失费的,法院应当支持,如果受害人不选择的话,法院可以裁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法院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到目前为止,法院尚未有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之判例。但是,没有这样的判例,不等于赔偿权利人就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赔偿权利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对其具有特定的纪念意义,则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我们已经为您介绍到此。因为精神方面的损害计算是比较复杂的,因而在不同的交通事故中,其实这方面的赔偿数额计算出来都是不一样的,一般要考虑到上述几方面的因素之后才能大概的计算出精神损失赔偿。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7最新版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相关规定有哪些
      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交通罚款滞纳金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 二、什么时候产生滞纳金 ...


·车祸去修车的误工费由谁负责赔偿
      车祸去修车的误工费由谁负责赔偿?1、修车的误工费应该由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负责赔偿,不过,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车损,修车期间,营运货车或者客车可以要求营运损失,私家车可以要去替代交通工具损失,不可以要求误工费,只有对人身造成损害,不能参加工作并导致误工损失的,才能要求误工费。2、误工...


·醉驾未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未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 1、醉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都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


·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驾驶者的不小心或违章行为造成的。现实中,我们了解清楚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其实对事故的预防是有所帮助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1、心理因素:司机本身的思想情绪处于苦恼、忧虑、愤怒、激...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
      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一、保险交强险赔偿范围都有哪些?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未购买交强险主次责任赔偿怎么算?
       未购买交强险主次责任赔偿怎么算 第十九条【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承担】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是哪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要向知道自己应该向哪里的哪个法院提交起诉状。这就是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的问题,那到底实践中该如何确定这个管辖地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地是哪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属于民事侵权赔偿,根据侵权行为诉讼原则确定管辖...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伤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是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吗?
      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吗?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强迫交易,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二、黑恶势力团伙如何认定以暴力、...


·交通事故打官司要请律师吗?
      关于打官司是否需要请律师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而具体说到交通事故上面,如果需要打官司的话要请律师吗?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很清楚究竟什么情况下需要请律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要请律师吗? 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意外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