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医疗纠纷的当事人无外乎就是患者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而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基本上都是患者一方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那么此时患者应该怎么办呢?而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又该注意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怎么办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7、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患者或患者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情况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二、处理医疗事故要注意什么1、医疗机构应按规定书写并负责妥善保管病历,对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的病历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医疗机构应当应患者的要求在医疗机构内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为其复印门诊病历(患者保管的除外)、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客观病历资料,主观病历部分按规定不能复制,所发生的复印费由患者先行支付。其他病历在发生争议时依法封存,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2、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依法保存可能与患者发生的不良后果有关的药液、血液等现场实物。患方在场的医、患两方共同封存,患方不在场的由该机构医务部门人员封存,由医方保管。3、医患双方对患者死因有争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医、患单方或双方提出并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医、患单方提出尸检的,另一方不同意的应在尸检申请单上签署“不同意尸检”,不签署的可以采用第三方见证,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不同意方负责。医方代表应为该机构医务部门人员,患方代表应是死者的法定第一继承人或法定第一继承人的书面委托人。患方对在医疗机构存放的尸体超过2周不处理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处理,相关费用由患方负责。4、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对患者死亡和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的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申请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但当事人不能在处理期间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已受理按自动放弃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处理申请10日内作出中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不服首次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15日内可以向通知其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再次鉴定申请7日内交由省级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5、解决医疗事故争议、医疗纠纷的三条途径:一是医、患两方自行协商解决(鼓励按此方式解决),由患者本人、患者死亡的其法定第一继承人或者他们的书面委托人向医方(医方代表应是经治医师、经治科室主任、该机构医务部门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说明相关理由,医方同意的协商完成;医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出医方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患方同意的协商完成;患方不同意的可以提出新的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期间医、患方均有权提出不同意继续协商,宣布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按其他二条途径处理。二是按前款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患者一方应该尽快的采取措施,同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可以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当然也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至于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请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如果说医疗事故的相关的医生和医务人员没有存在着过错的话,那么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主要还是因为这样进行判断的话,才是有利于相关人员的,才是公平公正的。出了医疗事故,我们先要看看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也...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对于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的行为严查狠打,尤其是对于医用器材这类产品,一旦不符合标准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但仍旧有些不法商贩在生产销售,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客观方面是什么呢?下文为你解答。 刑法条文 根据刑法第145、150条、《刑法修正案(四)》第1条...


·医疗事故法院把赔偿款判给原告还是法定监护人?
      法院把医疗事故赔偿款赔偿给监护人么?医疗事故赔偿金,如果受伤者还存活那么是转入受伤者账户上的。如果当事人死亡,那么需要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一致后转入一个账户,协商不一致可交由法院分配。如果医疗事故当中的受害者是未成年人,那么医疗赔偿金肯定是直接打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账户上的,但这是...


·关于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医院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院,帮助很多人重拾生命,但是也有因为医院的某些情况导致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就会有医疗纠纷存在。处理医疗的纠纷应该遵守公平,公正,及时,公开的原则,并且还要便民。应该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等医院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健康,所以...


·医疗事故要负刑事责任吗
      发生医疗事故要负刑事责任吗医疗事故是指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违规操作,违法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假药等或者是由于重大的医疗过失导致患者的人身受到损害的事故,这种医疗事故一般需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只有在某些情形下才要承担刑事责任。发生医疗事故以下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


·医疗过错至引产能赔多少
      医疗过错至引产能赔多少 医疗过错至引产能赔多少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如何进行定点医疗机构申报?
      如何进行定点医疗机构申报?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申请及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由医疗机构自愿申请,所属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里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医疗机构可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取得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


·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区别有哪些
      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区别有哪些 启动程序不同 首先,应当说鉴定是一种“被动”的行为。它是鉴定组织应纠纷双方或纠纷处理部门的要求,对纠纷中的一些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理性的判断,最后得出结论性意见的行为。因此,任何鉴定都存在鉴定启动的问题,即谁有权委托鉴定组织进行鉴定。根据《...


·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事故的发生,不管是过失还是故意,此时都是要先划分了责任之后,才会作出进一步的处理。而此时对于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实际承担了举证责任之后,这样法官最后才能作出比较公平的判决。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1、在医疗损害赔...


·非医疗过失纠纷的概念
      非医疗过失纠纷的概念当前医患之间的纠纷出现更多的今天,就需要当事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还应该注意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医疗过失纠纷和非医疗过失纠纷两者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下面我们来介绍非医疗过失纠纷的概念相关内容,您一起了解下。 一、非医疗过失纠纷 是...


·不做伤残鉴定就不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只能赔偿医药费
      不做伤残鉴定就不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只能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其他没有赔偿。护理费、误工费的天数,要看伤者伤情来确定,首先住院期间的全部赔偿,出院后在家休养期间要有医生的诊断证明,然后结合伤情,保险公司确定赔偿多少天的。每天赔偿多少钱,要看伤者的收入情况,要提供3个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