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工伤职工能要求哪些赔偿?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综上所述,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几乎就是不变的,停工留薪期是属于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当中的一种,不过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到什么时候这得由工伤鉴定部门通过鉴定来确定,而且,停工留薪期绝大多数都是公司有了工伤认定的确切结果以后才会开始补发的,因为也有可能根本就不是工伤。
  
  
  


·劳务合同辞退有补偿吗
      劳务合同辞退不需要进行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着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


·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企业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


·一、民事主体的年龄多大有误工费?
      一、民事主体的年龄多大有误工费? 民事主体的年龄大于18岁就有可能有误工费,在正常情况下男方满60周岁,女方满55周岁的情况下就不会有误工费了,但实际上法律上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根本就不是根据年龄的大小来决定的。尽管已经达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是还仍然参加工作的群体大有人在。 一...


·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


·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
      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


·我国劳动合同备案后自离后会有什么影响吗?
      在当今社会上,当我们从学校出来进入社会到企业工作的时候,入职时我们都会跟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很多时候,入职后我们觉得这家企业不适合自己或者已经跟其他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上班后有更好的单位想挖我们过去并且很急,时间不允许我们走正常程序离职时,那么劳动合同备案后自离后会有什么影...


·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上班了吗?
      解除劳动合同就不能上班了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您与愿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终止。如果因某种原因原单位再聘用您,即您再回原单位上班,那么需要签订新的《劳动用工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


·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的签订,证明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确立,也是保障劳动者的一道保险,那么可能有不少工龄超过十年的朋友会有疑惑,劳动合同超过十年该如何继续签订?本站我们整理了一些材料,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


·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的概念是什么?
      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都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每月按比例向其中缴纳一定的金额。通常情况下,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会被人们联系在一起,很多人对他们不是很了解,对此,为了便于您了解的更清楚,我们将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的概念,详细的介绍给您,供您阅读。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的概念是什么...


·意外险工作受伤可以赔偿吗
      可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措施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措施都有哪些 在平日的生活当中,针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不能只依靠最后监测单位和检验单位的把关。要想使工程质量做到万无一失,必须要求建筑方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对各方面的细节都要严格把控,这样最后的工程质量在检验时才会接上一部分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