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多犯罪行为,这些犯罪行为在刑法当中都有着相应的罪名来进行规制,比如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贷款诈骗罪,当然,有的犯罪行为是有可能构成单位犯罪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贷款诈骗罪是单位犯罪吗?
  
  贷款诈骗罪属于单位犯罪吗?
  
  不属于。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贷款诈骗罪的界限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在这里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的贷款诈骗罪,他的犯罪主体是属于一般的自然人,并不包括单位,所以他不能够构成单位犯罪的,也可以咨询律师。
  
  
  
  


·如何对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承担
      如何对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
      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只有在达到了规定数额或者情节的时候,才会认定行为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另外还要注意法律中明确规定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此罪,因此要是公司职员利用职权挪用资金的话,此时只能认定为挪用资金罪。那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标准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挪用公款数...


·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如何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如何打借条才有法律效力在现代社会中,借条已经跟“雷锋叔叔”一样,人人都知晓。这可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情,它是由无数因为没打借条而无法讨债的借款人的“血泪”垫定的。当然,所谓的打借条自然不是草草写完了事,而是要确保它是有效的。那么,借条该怎么打才有效呢?我们一起...


·借款合同生效,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生效,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一、借款合同生效,诉讼时效 (一)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依《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分以下两种: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


·法律上俩人离婚债务怎么分
       一、法律上俩人离婚债务怎么分 双方对债务无异议,且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主动承担债务的当事人有的是自身存在过错,想尽快解除婚姻关系,以金钱来赔偿感情上所欠的债务;但有的却是将债务转移到一方身上,假借离婚来逃避债务。这种情况对于审判人员来说,看似...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一、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1、申请破产还债 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因为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情况看,债权人难以保障全部的权益,没有得到偿还的债务也不再偿还。为此,经常出现企业法人...


·人社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有哪些?
      目前,市场竞争压力加大,职位短缺,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面临就业难的局面,对此,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助创业,而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大学生自助创业的政策,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人社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都有哪些?仅供参考,以各地政策为准。人社局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如下:(一)大学毕业生...


·当今社会老櫴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当今社会老櫴欠钱不还该怎么办?当今社会老櫴欠钱不还该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申请其进入失信人员名单。如果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当中也仍然不执行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处理。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
      格式条款无效有什么情形具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7条规定的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债务人不还钱但是没借条能打赢吗?
      债务人不还钱但是没借条能打赢吗?债务人不还钱但是没借条不一定能打赢,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 具体可以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如下:(1)找无利害关系的知情人出庭...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要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