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作为普通的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规定,基本都不是很了解,一般,也只有在因劳动合同、离职辞退、工资福利等问题上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才会想到要上网页搜索一下。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究竟是什么呢,而劳动仲裁的费用又是多少呢?下面为您具体阐述。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如下:1、案件受理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3、调解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4、裁决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二、劳动仲裁的费用是多少
  仲裁委员会受理人事争议案件,应当按规定收取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案件处理费。受理费在一般情况下由申请人在接到《受理通知书》时预交。处理费按仲裁活动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缴纳,包括差旅费、勘验费、鉴定费、证人误工误餐费、兼职仲裁员补助费、文书表册印制费、交通费等。处理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后5日内预付,案件结案时据实结算。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按过错责任大小分别负担。当事人撤诉的,由撤诉方负担。以调解方式结案的,仲裁费由双方共同负担。若当事人缴纳仲裁费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减交、缓交或免交。通过上文的讲述,您应该已经对劳动争议仲裁有了大致的了解。所以请您不要再担心申请劳动仲裁会很耗费时间、会打乱您的正常生活或者是担心劳动仲裁费用会很高等问题。如果您对申请劳动仲裁还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下专业的律师,他们会很乐意为您解惑。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 工矿产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一、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文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


·劳动者是否需要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符合条件三十日前书面告知劳动者享有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该条例第19条规定,劳动者没有书面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未书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视为劳动者同意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条文来看,用人...


·企业职工老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企业职工老工伤待遇申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企业老工伤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领手续时,要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老工伤人员登记表》、《老工伤人员确认意见书》、《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以及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凭证等相关 材料,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支付。 2、工伤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周末双休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周末双休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没有规定周末必须双休,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方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工程质量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这和我们生活居住的地方是否安全可靠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那么,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少?保修的范围又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解答。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法律规定 国务院的《建...


·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法》规定,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就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同其签署劳动合同,在这个字面上看,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有时候并不是同时的。当员工想离职的话,可以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现在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包括哪些条款?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是企业就解除劳动关系给员工发放的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员工收到后就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包括哪些条款?企业如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我们汇总了一些这方面的相关内容,请看下文。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通知书 ...


·施工索赔内容都?
      施工索赔内容都有哪些规定的 一、施工索赔内容都有哪些规定的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导致的索赔责任作了很详细的规定,如: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它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企业在劳动者入职后会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赔偿,这时就需要对伤情进行鉴定,以确定工伤等级,再领取相应的工伤赔偿。那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下面请跟随我们通过以下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5根肋骨骨折工伤几级伤...


·对于在大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包括子女教育方面
      对于在大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包括子女教育方面。因为没有自己的房子,很多农民工子女不具备上学资格。为了解决这种矛盾,国家推出了租售同权政策,而广州则最早制订了相关细则。那么,租售同权广州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租售同权广州细则的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