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签订房屋装修合同
  
  (1)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
  
  例如,几次验收程序、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
  
  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2)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
  
  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3)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签合同就要“一个萝卜一个坑”,昨天的预算拿到今天就不管用了。
  
  二、房屋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在房屋装修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装修公司不能按照业主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迟延交付。装修公司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竣工房屋的,支付违约金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3)装修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业主同意接受的,按质论价,减少报酬;业主不同意接受的,装修公司就应负责返工重做,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4)擅自更换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应按业主的要求重新替换材料,如因此逾期交付应承担违约责任。
  
  (5)对材料保管不善。装修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并应承担在其占有期间装修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如因对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保管不善,致使其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业主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擅自转包装修项目。装修公司不能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其承揽的装修项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在业主不解除合同的条件下,装修公司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业主负责。
  
  (7)向他人泄露有关房屋装修的秘密。装修公司应当按照业主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业主许可,不得留存装修图纸等技术资料。
  
  (8)质量瑕疵的担保责任。如装修公司委托其他人承担部分装修工作,他人承接部分发生质量瑕疵的,装修公司应承担担保责任。
  
  房屋装修合同系“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那房屋装修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又该如何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呢?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为按约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那房屋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呢,这些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陪同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或接近装修纠纷。
  
  


·分期付款买房的优点有哪些?
      分期付款买房的优点有哪些?1、前期投入少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已经成了一种常见的现象。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买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买到自己的房子,所以贷款买房的第一个优点,就是钱少也能买房。2、资金灵活这个方式对于贷款购房者而言更好,因为他们的资金使用能够更加灵活,尤...


·很多人忙一辈子就是为了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普通老百姓
      很多人忙一辈子就是为了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有了房子日子才算踏实。人们到售楼处签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下面就要支付首付款,缴纳相关税费了。新房涉及到的税比较少,那么,新买房子要交几年税费?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新买房子要交几年税? 1、契税:90平...


·房东要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提前多久告知具体根据合同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 1.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2.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


·房屋网签和备案是一样的么?
      房屋网签和备案是一样的么?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重新补办的,如果说你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如果说你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一般来说,贷款合同的作用是借贷双方规定相互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贷款成功方法以后,贷款合同通常就会被双方妥...


·目前我国大部分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都会选择贷款买房,贷款买房对
      目前我国大部分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都会选择贷款买房,贷款买房对购房者造成的经济压力较小,每月还款的方式使购房者不需要支付一大笔资金。但实践中会有一些购房者在还贷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贷款还不上。那房照贷款还不上了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照贷款还不上了怎么办? ...


·一、想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手续?
      一、想买房子应该注意什么手续? 购房者买房前可能有几种担忧: 一是交付的预购房款,开发商能否真正用于商品房的建设,而不被挪作他用; 二是商品房能否如期建成; 三是预售商品房的价格是否合理,房屋是否会增值保值;四是实际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等。因而,购房时,要有一定心...


·什么是处分抵押房产
      处分抵押房产就是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用房产作为抵押,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得到经济上的帮助。那么处分抵押房产所得金额顺序是什么?处分抵押房产的情况又有哪些可能呢?为您解答。 一、处分抵押房产所得金额顺序 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 2、扣除抵押物应交税费。...


·发生一房多卖的房子算谁的
      一房多卖的房子算谁的《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


·离婚房子归孩子过户该怎么办理
      离婚夫妻为避免双方因为房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于是就有可能协商约定直接将共有的房产赠与给子女好了,毕竟孩子是亲生的,将房产给了他对当事人来讲也不算是很坏的事情。但此时决定进行房产赠与的话,还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那通常离婚房子归孩子过户该怎么办理?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