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金怎么补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情况,一旦不再续签,意味着我们会失业。那么,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金怎么补偿,劳动法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就根据合同到期不续签的不同情况来给您讲解一下经济补偿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合同到期,如果是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另外,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续签的,则需要视情况定。您可以参照以上介绍进行判别。如果您对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金怎么补偿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的律师进行询问。?
  
  
  


·赠与合同公证一般形式
      赠与合同公证一般形式 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形式。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规定:“办理赠与公证...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最关心的是合同是否存在欺诈等条款和合同是否无效,但是,了解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也是极为重要的,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无效合同从性质...


·合同诈骗的刑事特征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的刑事特征是怎样的 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规定了五种犯罪行为方式。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


·出口合同签订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出口合同签订流程需要注意什么? 众所周知,在达成出口贸易协定之后,双方要签订出口合同。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行,那么就需要在签订的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差错与漏洞,以致于影响下一步的实施计划,那么出口合同签订流程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看看我们的总结吧。 一、合同条款要体现我...


·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一、不履行合同会有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


·在我国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抗辩权本身就是为了对抗那些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而且抗辩权是建立在本身承认了对方的某些权利的基础之上,其实有很多人都特别的难以理解我国《民法典》当中针对合同的履行而规定的那些抗辩权。在下面的这篇文章当中,我们将带您一起来认识一下在我国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1、同时履行抗辩权...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应该怎么签订?范本是怎样的?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应该怎么签订?范本是怎样的?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为确保 年 月 日当户(债务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股权最高额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


·如何确定旅游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旅游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一、旅游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合同纠纷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旅游合同一般不会约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出现争议,旅游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对此...


·合同生效后未履行就解除的责任由谁承担?
      合同生效后未履行就解除的责任由谁承担?合同生效后未履行就解除的责任一般由违约的一方来承担,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如下:1、违约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违约方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3、违约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


·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
      投保人义务与保险合同生效 一、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义务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之一。投保人与保险人合称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


·关于合同的法律效力大家都知道,现如今合同的运用在生活当中也是
      关于合同的法律效力您都知道,现如今合同的运用在生活当中也是非常广泛的。尤其在租房的时候,租赁合同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为了避免您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合同违约的法律风险,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当中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租赁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