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方合同到期不履行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经济往来中,买卖双方签好合同,会在里面规定好付款提货日期及合同期限等。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合同双方应该遵守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承诺。可是现在有的人缺乏信用,等合同到期的时候还没有履行。那么,对方合同到期不履行怎么办?现在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对方合同到期不履行怎么办?
  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条款,不等于当事人不承担责任。违约责任条款可依约而定,也可依法适用。我国《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只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即使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都适用该法律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二、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综上所述,合同签好后,一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的,要及时告知对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如果无故,在合同到期不履行,作为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解决方式有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不履行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违约行为,也是容易发生纠纷的一种情况。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过洽商交易达成协议后,按国际贸易的一般习惯做法,大都需要签团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以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在交易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中,都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交易对象、成...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


·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融资租赁合同现目前普遍运用于大型的机械租赁过程中,大多数的承租人之所以选择融资租赁的方式。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在融资租赁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很是重要,那么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么?下面就由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一下。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由于融...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有关民事行为(含合同无效行为)的规定 1、民事法律行为包含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一、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1、违约金与定金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虽然合同体现的是意思自治,但是违约金也不能超过一定的界限,一般是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如果超过的话就会显示公平,法院一般不...


·合同签订基础变化可否不履行?
      合同签订基础变化可否不履行?合同签订基础变化可否不履行,此种情况属于情势变更。合同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以哪种方式转移标的物和结算价款。履行方式应视所签订合同的类别而定。例如,买卖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作合同,其履行方式均有所不同,此...


·设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设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在法律实践操作上,我们签订的合同是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那么我们签订的设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要认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了解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以供您参考。 一、设计合同是否为诺成合同? 设计合同是由于技术需要,双方当事人...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一、 合同管理的原则 1 、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2 、及时纠偏:随时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如何才能生效
      合同并不是一经签订就是有效的,有些合同在签订后其效力也是不确定的,也就是所谓了效力待定的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呢?效力待定合同效力是不确定的,也就意味着某些情况下效力待定合同可以生效,那么效力待定合同如何才能生效?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


·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复印机作为常用的日常办公用品,在生活当中的运用是非常普遍的,而且基本上公司都配备的有复印机的。可是有的时候公民可能会因为个人的原因需要复印其他东西,但是也没有必要购买复印机的话,可能会从其他地方租用复印机,因此对于双方来说,一份标准的复印机出租合同范本就...


·行纪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行纪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行纪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行纪合同是信托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4条 [2]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