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他项权抵押时效是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房屋他项权抵押时效 ,依据我国民法典,房屋他项权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果债务人到期没有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期满3年以内行驶抵押权,即抵押权利行驶期间,债权不同于产权,所有权没有期限,债权期满之日,应当计算诉讼时效。他项权证是抵押权登记吗,以抵押来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大院不予保护。”所以,就算你在登记部门办理的抵押登记,取得了合法有效的他项权证,也并不代表你永久的拥有此项担保权利,必须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履行期间届满后二年)向法院主张行使抵押权,如果超过此期间则丧失胜诉权,抵押权人将承担抵押权无法实现的风险。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有效,证明该债权未过时效!一般来讲,债权不同于所有权。所有权无期限,只要所有物还在,所有权就在,而债权是有期限的,到债期限即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条规定的是抵押权的行使期间,而不是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该期间届满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属于他物权,物权的保护没有时效的限制,抵押权本身并不因诉讼时效而消灭,这时抵押权对债权人而言,成为一种自然权利,但自然债务并不因丧失人民法院公力保护而消灭或解除,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行使抵押权。综上所述,房屋他项权抵押时效,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时效期内行驶抵押权利,超过期限,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抵押权是债权人的权利,抵押人愿意履行担保,抵押权人仍然可以行驶抵押权,诉讼时效应当是在权利人知道受害之日算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开发商一房多卖怎么赔?
      开发商一房多卖怎么赔?如果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形,购房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甚至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三人可以请求解除...


·房屋他项权利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概念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利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概念是什么?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房屋的产权登记处对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各项利益的一种法定凭证,一般是...


·租客不搬离如何强制驱离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离的现象
      租客不搬离如何强制驱离遇到房租到期了租客不肯搬离的现象,房东应这样做:1、告知其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如3天)搬离并交清房款,否则向法院起诉。2、如在告知期限内未搬离,到法院立案庭起诉,并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查封存在房内的货物。3、起诉还房款、迟延给付房款的同期银行利息、搬离租屋...


·抵押后的房产可以买卖吗
      房产作为绝大多数家庭价值最高的财产,在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时候可以用来解燃眉之急,如抵押、出卖。如果两者相结合,不少人都会有这么一个疑问,即抵押后的房产可以买卖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抵押后的房产可以买卖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抵押期...


·棚户区改造中房屋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棚户区改造中房屋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 (一)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置要件(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 (三)房屋评估 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进行协商选择; 2.评估机构的评估必须严格依据《国有土地...


·在购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想到通过按揭方式来购房,但
      在购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想到通过按揭方式来购房,但现实中也不是所有的公民都是可以按揭买房的,此时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那到底按揭买房要的条件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买房要的条件有哪些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职业、...


·购买二手房要评估吗,购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
      对于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来说,住就图个实在,图个安稳,图个节省。相对于商品房来说,二手房有很多优势,如今很多购房者把目光转向了二手房市场。购房者应事先对二手房买卖相关事项了解一下。那么,购买二手房要评估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买二手房要评估吗? 只有以下几种情形...


·赠与的房子合同怎么签?赠与房子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赠与的房子合同怎么签?赠与房子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赠与的房子合同范本   甲方(赠与人): (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写明姓名、住址)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屋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


·遗产继承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
      遗产继承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民法典》规定:房屋评估费用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5%;契税是评估值的3%;印花税是房屋评估价值的0.05%;登记费用是80元;公证费用是范围评估值的2%。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限制吗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限制吗?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没有限制,关于双方离婚后,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何时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上没有严格的规定。双方在协议离婚时,若协议离婚后房产由一方过户于另一方,此种情形下,如果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均无二意,对方也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按照正常的程序递...


·银行房贷放贷时间一般多久
      银行房贷放贷时间一般多久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放款,(注:他项权利证明和新产证同时办出。)所以大概时间是25天左右,个别银行月头不放款。纯商贷相对来说最快(因为银行拿的利息多,一般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