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转回本地换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异地转回本地换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一、异地转回本地换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转移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入登记:
  
  1、机动车或者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2、机动车未被海关解除监管的。
  
  3、机动车与该车的档案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
  
  4、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
  
  5、机动车在抵押期间的。
  
  6、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7、机动车来历凭证涂改的,或者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8、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9、机动车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10、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11、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12、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13、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形的。
  
  二、异地转回本地换牌照需提供的材料:
  
  (一)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档案(电脑联网可查)。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证明、凭证。
  
  (六)《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
  
  (七)交验机动车。
  
  (八)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九)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管理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三、异地转回本地换牌照的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档案袋》、《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应凭证至2号楼8号窗口办理。
  
  (二)审核完毕后,到车购税征收所换税单。
  
  (三)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将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或影像件)和发动机号码拓印膜粘贴在《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到窗口确认机动车。
  
  (四)到登记审核窗口提交上述资料进行登记申请,领取《待办单》。
  
  (六)凭《待办单》选号 ,确认车辆牌号,等待领取《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异地转回本地换牌照的收费标准:
  
  (一)牌照费:汽车100元/副;
  
  (二)行驶证:10元/本
  
  (三)登记证书:10元/本
  
  (四)固封装置:4元/套
  
  (五)检验费:汽车80元/辆;
  
  综上所述,如果真的有所需要就必须到相关的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登记更换手续,但是当事人必须注意到有些必需的材料可能准备的时间会很漫长而造成容易被忽视的可能性。
  
  


·一、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上述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土地?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土地?买卖不破租赁是不适用土地的,土地是不可以进行赠予或者改变所有权的,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私有房屋...


·2023鱼塘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
      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关于征地补偿的一些相关政策以及标准,但是我们对于这方面不是很清楚,那么我们一起来聊一下2018鱼塘征地补偿包括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以及其他补偿的各种费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鱼塘征地标准包括耕地补偿费及其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


·近期我国各地都打出来租售同权的政策来,这个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可
      近期我国各地都打出来租售同权的政策来,这个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可以保障租房人的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可以缓解因房价过高带来的住房紧张问题。那么去除这些好的方面,他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问题呢。就以广州房地产租售同权为例,我们来看看。 17日,广州公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一、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 规划中的铁路外沿线三十米之内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土地不可能返还了。而此外的施工用地则是在施工结束后要归还给农民恢复使用的,这属于临时用地。 永久性的征地,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当然是不可能一样了。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


·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征地补偿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维护相关的公共利益,对某些地方进行征收,同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由于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状况有所不同,所以征地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看一下,关于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住宅房屋拆...


·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户多宅和违建能否得到赔偿?
      一、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户多宅和违建能否得到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以户口本计算)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不合法律规定拥有多个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的。各地方对每人最多拥有房屋面积是有最高规定的,超出范围的面积也不予补偿。但是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将户口独立出去可以...


·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司法鉴定在对案件的审理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帮助法官对于证据进行判断。那么,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是由...


·企业刚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企业刚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物权,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有权对其处置。在二级市场上,企业和个人可以买卖、赠与和交换土地使用权,这些都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而土地使用不是无限期的,那么企业刚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土地使用权抵押应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或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适用于房地产公司),需经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以出让方式...


·申请信息公开对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有什么作用?
      一、申请信息公开对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有什么作用?  被拆迁人申请对拆迁信息进行公开的,有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确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拆迁的范围等的内容。  信息公开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