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发来规定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可能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他项权证这个名词概念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如果向银行进行贷款,利用房屋来进行抵押,都是比较了解的,这是一种为了确保日后一定能还款的一种方式,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发来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发来规定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的办证程序:
  
  1、受理登记申请;
  
  2、权属审核;
  
  3、公告;
  
  4、核准登记,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定义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若是抵押贷款,则相应的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撤销他项权证需要多久呢? 在房屋他项权证灭失时,抵押人(房屋所有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登记。对于他项权证注销要多久,也可以从上面找到答。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撤销他项权证的资料
  
  他项权证一般由银行、担保公司匮乏者典当行等债权人处保管,他项权利既是申请确立,也要经过申请被撤销的。房地交交易中心依据的抵押权人提出的撤销申请,注销该房屋原在的他项权利。否则过后他项权利依然存在,不会自动被注销。 这个具体时间就不一定,要看各银行的效率,更重要的是是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他项权证是把你的房产证到房管部门登记保存,由房管理部门开具一个他项权利证给银行保管,你还完贷款,领到他项权证再去房管部门拿 回你的房产证,这样做,可一防范你将房产证挂失重办。
  
  撤销流程
  
  按揭贷款购买,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
  
  按照规定,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
  
  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其房产档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是不允许买卖的,银行没有必要要求贷款人将房产证押给银行
  
  在贷款还清之后,一定不要忘记带上银行开出的贷款结清证明到房管局办理解除房屋抵押的手续。整个流程下来,一般十天左右就可以完成,当然也在的城市只要五天左右。
  首先在这里需要向您明确的是,房屋他项权证的话,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申请完毕之后需要进行一个全属的确定,确定这个房屋的所有权确实是属于当事人,最后进行公告,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
      在我国规定公积金多久可以买房子? 具体贷款时规定的公积金交纳时间,是根据不同的城市来界定的。就北京来说,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仍然是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缴存没满一年,是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1、具有本市城镇...


·法律上来说回迁房属于商品房吗
      法律上来说回迁房属于商品房吗?现在为了城乡规划,部分地方的土地将会被征收,在征收土地时难免这些土地上面会有人在居住,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我们国家给出了一个新的政策就是回迁房政策,很多人不知道回迁房是什么,其实在作为买房者的时候后回迁房跟商品房没什么区别,但是从法律上严格意义来讲,二...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屋未过户赔偿是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区别的对待,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 诉讼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


·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一、遗嘱继承房产范文是怎样的? 遗 嘱 立遗嘱人:__________ ,男(女),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我是坐落在北京市 房产一套的房屋所有权人...


·一、集体证的房子可以买吗?
      一、集体证的房子可以买吗?小产权房目前国家政策是严厉禁止的。从本质上讲,不建议买小产权,不止没有保障,配套的基础设施也不完善。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


·上饶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上饶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同,如果是第一套房,贷款是商业贷款应当支付房价总额的30%,如果是以单位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90平米以内,应当支付房价20%,90平米以外应当支付房价30%,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应当是房价的50%。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情况如下:1、...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原始取得的情形有哪些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民法典》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


·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一、房子加名字就是夫妻双方所有吗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


·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应该要怎么处理
      离婚夫妻在打官司的时候,往往在财产的分割和未成年孩子抚养问题上存在矛盾。然而此时,既然已经提起了离婚诉讼,那自然就是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的。那此时离婚诉讼中按揭房应该要怎么处理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


·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退房吗
      房,那么此时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而要求开发商退房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能否因房屋质量问题退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城市...


·租房合同中需要写明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