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交通事故常常发生在我们身边,当发生了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必须要做好承担一切的责任,但还是有些驾驶员因为害怕怕承担责任,撞了人就逃跑的,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那就来了解一下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
  
  还是要先报交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撞死人后逃逸,肇事车辆和驾驶人找不到,(无法破案),受害方应如何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
  
  综合上面所说的,撞人逃逸找不到人是报交警还是刑侦?受害方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先报交警,让交警部门来处理后面的事情,因此,作为一个驾驶员如果真的出了什么事情的话,一定要承担起做错事的责任,不然的话,可能会受到更严重的惩罚。
  
  
  
  


·应该如何交纳离婚诉讼费用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需要起诉的一方向法院交纳离婚诉讼费,但这个费用最终一般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那在最初起诉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如何交纳离婚诉讼费用呢?这是困扰了很多人的问题,那到底此时该如何交纳诉讼费用,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应该如何交纳离婚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经过专业认定的,其实也是可以按照工伤进行处理的。此时就会涉及到对受伤职工进行赔偿的问题,那么这个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


·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非常常见,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就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不是一个绝对化的标准。是依据事故发生时间、该地域的平均收入水平有相应的调整。所以,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是根据地方特请做的特殊约定。那么吉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哪些内容呢,将对此作出详细的解释。 ...


·交通事故被威胁可以报警吗
      一、交通事故被威胁可以报警吗? 交通事故中被人威胁的话可以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的费用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的费用怎么确定?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河北省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其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税?
      股权转让如何交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 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对于车的划痕险怎么报才划算?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拥有车的人群也越来越庞大。现在生活中,车险公司也有很多,平安保险则是广大车主都比较青睐的一种保险,平安保险中,就包括了车的划痕险。那么,对于车的划痕险怎么报才划算呢?我们第一要清楚的认识划痕险的性质以及其的赔偿金额,才能做出最划算的选择。 车辆划痕险是平...


·广东醉驾电动车应该怎么处罚
      广东醉驾电动车应该怎么处罚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


·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
      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1、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过高或过低都可以申请调整,开发商若发现当初设置赔偿标准过高,可与购房者协商调低,参照同样地...


·车贷是夫妻共同债务么?
      车贷是夫妻共同债务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否认债务为共同债务,则汽车也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车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汽车也是属于我们个人的私人财产的一部分,而对于夫妻双方来说,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汽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往往有些夫妻在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分割不太了解,那么民法典车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民法典车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般情况下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