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的社会中,很多人开始对法律的各种条规开展了一系列的了解,最近有人问过我们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法律也是人定的,也许会多多少少存在错误的判断,如果发现我们一定要尽力去寻找正确的答案,以示公平公正,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不忍气吞声。以下是我们总结的相关条列。
  
  
  1、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七)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章。”
  
  对这一法条,应重点注意第(二)项“委托鉴定的材料”、第(三)项“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第(四)项“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对“委托鉴定的材料”应从提交的程序及证据的“三性”进行审查。对“三性”提出异议,一定要举出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法官对你只有主张而无证据予以支持的说法是不会采信的。我在代理诉讼案件中,常遇到有的同行只是“空口提出反对”,未提出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最终导致他的主张不被法官所采信。对“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应重点审查其“依据”,从法律逻辑上说,这就是审查其“前提”,看“前提”是否真实、是“全称量词还是特称量词”。“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应审查其逻辑推理是否正确,主、谓项使用的是“全称还是特称”,审查其是否违背逻辑推理规则。
  
  2、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从该法条表明,第一,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第二,一方当事人对对另一方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证据(证明违背证据的“三性”),二是足以反驳。只有具备了这两个条件,法院才可以准许重新鉴定。
  
  3、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对这一条重点是审查第(三)项“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我是从三个方面入手:第一,鉴定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全面;第二、是否符合逻辑推理规则;第三,鉴定结论是否与鉴定材料内容的指向一致,鉴定结论与鉴定材料彼此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4、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我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都坚持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我认为,作为代理人应当坚持这一点!只有鉴定人出庭在法庭上你才可以对他的回答或不回答“穷追不舍”的追问下去,使鉴定人无藏身之处。只有通过在法庭上的不断追问,才能使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暴露在法官面前。还有,代理人应对法官以书面形式表明,对司法鉴定人的书面回答应坚持不予接受。
  
  社会上的法律法规就是为公民的利益维护人民的合法意愿,促进社会的人类和谐,要相信,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坚持正确的方法,走正确的途径,一定会还人一个公正。以上就是我们对如何推翻交通司法鉴定做出的相关条列,了解后在进行下一步,关建在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
  
  


·交强险有效赔偿时间是什么?
      交强险有效赔偿时间是什么?1、对属于保险责任在2000元以下的仅涉及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在当日给付保险金。2、对属于保险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人身伤亡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3日内给付保险金。3、对属于保险责任在50000...


·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以其方便、省时省力、价格优惠等特点,已经
      在实际生活中,电动车以其方便、省时省力、价格优惠等特点,已经成为众多人出行、上下班、上学、访友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随着电动车的普及,因为电动车车主违章驾驶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那么,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对半承担吗?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电瓶车交通事故责任 依据...


·一、醉驾出现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醉驾出现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


·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开庭不请律师可以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私家车已成为我国居民出行的必备交通工具。正因为如此,在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断增加,本文主要要探讨介绍的问题是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民事诉讼问题。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民事诉讼开庭不请律师可以吗? 不用,也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律师可以请也可以不请,请律师是要付费的,...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获得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解答如下: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第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


·一、合肥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合肥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十级伤残赔偿金的具体标准是有管辖权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半年城市和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是他们的人均纯收入标准。在此标准上,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一般而言它包括了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挂号费...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交增值税吗,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营改增后股权转让交增值税吗,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一、营改增后股权转让交增值税吗? 政策法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


·被执行人车辆还能年检吗
      被执行人车辆还能年检吗可以正常年检的,按照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只是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不准出国旅游,不准入住三星以上的酒店(宾馆)限制高消费。失信不属于驾驶证年检的内容,所以不会影响驾驶证年检。驾驶证年检内容:公安交管部门将审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身体条件、违法记分和记满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经较为普遍,随着而来的是交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已经较为普遍,随着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这也是由于不少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定所导致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是交通事故责任的分摊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摊是如何确定的呢? 一、交通事故责任分摊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对于...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能扣车?
      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能扣车? 1、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受害方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由法院对车辆进行查封或扣押,这时如果车主提供担保,也可以将车辆开走,以免产生营运损失。 2、交警什么情况下可以扣车? 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交警随意扣车的权利。只有在需要对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


·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
      在看好商品房的时候,一般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缴纳一定数额的购房定金,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来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那实践中,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 1、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