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都知道现在我国经常会出现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如果被工商部门查到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让你在几年之内都不能重新申请,那对于吊销营业执照的人还有没有诉讼的权力,那就来了解一下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
  
  公司被吊销是否能作为诉讼主体?
  
  可以。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4号函)的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对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的精神进行了确认,该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之前,公司无经营主体资格,但公司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1.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其清算程序结束被工商部门注销前,实体上仍应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民事责任;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自行筹集注册资金,挂靠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未实际投入自有资金)的,只要其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相符,筹集的注册资金符合法律规定,并具备企业法人设立的其他条件的,应认定其具备法人资格,以其财产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 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参加诉讼的,如其不存在投资不足或非法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情形,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则作为企业清算人参加诉讼,应当承担清算责任;如其存在投资不足或非法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违法情形,开办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应当对投资不足或企业设立后抽逃资金的行为承担责任。责任方式有注册资金的全部清偿责任,有自有资金与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也有对善意债权人损失的连带赔偿责任。
  
  清算责任问题。
  
  1. 清算主体。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国有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开办单位;联营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各联营投资主体,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其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或董事会;独资企业终止后,清算主体为唯一投资人。
  
  2. 清算责任。即在企业终止后,由清算主体依据《公司法》、《民法通则》以及《企业法》,在限定期限内清理企业债权债务的法律责任。当清算主体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长时间内不履行清算义务,或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不尽清算责任,客观上致使企业财产流失、贬值,或私分企业财产,造成善意第三人的债权因此无法全部实现的,清算主体应当对此向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 清算程序。《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其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公司法》规定,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法定解散范畴,应当予以解散,并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个企业不按正规的程序交税这是可耻的,这是严重的违法了公司法的条例,但是除这些之外,企业还是有自己的诉讼权,因此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诉讼的主体依然存在,在法院上,企业可作为被告也可作为原告。
  
  
  


·公司法投票权对股东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在我们国家的一些大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对公司有重大决议的时候,需要公司的股东来做决定,那么公司法投票权对股东有什么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把投票权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来进行权力的权衡,具体的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文章。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


·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缴纳
      现在企业再注册的时候都会有注册资本是否需要交纳的疑问,首先要说的是现在交纳分为实缴制和认缴制,所以为实缴制就是企业在营业执照上写的注册资本是多少那么这个企业在公司的账户上就必须有相对应的金额。公司注册资本如何缴纳?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一、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流程:首先应交纳分为实...


·企业法人公司法人是什么?
      企业法人公司法人是什么?我们知道一个公司的运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章程来规范化公司的管理,国家对于所有企业的管理就是通过公司法来实现,我们所说的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是不同的的两个法律概念,一般来讲每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指的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的人,同时也履行义务,那企业法人公司法人是...


·公司裁员补偿金怎么算
      公司裁员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


·公司注册可以网上申请吗,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可以网上申请吗,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可以网上申请吗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 登录系统 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


·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吗?
       一、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什么公司吗? 法律有规定二个股东的公司叫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2个以上股东,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分为好几种类型,但是为什么我国公司法要对它进行分类呢,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区分公司的不同以及方便行政机关的管理,那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公司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一、有限责...


·企业注册资本金存放在银行吗?
      企业注册资本金存放在银行吗是要存放在银行里,注册资金是你在取得营业执照前,工商局先给你一个开户核准通知书证明你所要开办的企业的名称合法有效.银行据此开立一个临时专用帐户,此帐户只进不出,你将资金存入后,银行出据入资证明,你就可以申领营业执照,在银行开立基本帐户,一般7个工作日后,...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一、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的,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
      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 随着日益加快的经济发展,投资理财已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然而,市场有风险,如果所投资或者合作的公司经营不善,投资者就会面临着亏本的风险,更有甚者,法人代表不知所踪。那么如果公司法人代表跑路账能追回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


·新成立的国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新成立的国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国有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就要必须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尤其对于新成立的企业而言,确保资金充足至关重要,这样才能为之后的生产经营提供不竭动力。相对于成熟期的企业而言,处于初创期的企业融资渠道往往比较单一,那么新成立的国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的说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