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卖方不履行买卖合同怎么办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言而喻,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同样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卖方到底怎么履行买卖合同,才符合约定呢?如果卖方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话,买方怎么办?本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卖方应当如何履行买卖合同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交付是指标的物占有的转移。在买卖合同中,交付可以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占有直接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如将出卖的商品直接交给买受人,也可以是出卖人将对于第三人的请求提取标的物的权利转让给买受人,如将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出卖人还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比如商业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产品检疫书、产地证明、保修单、装箱单、海关发票、领事发票等。
  二、卖方不履行买卖合同怎么办
  1、如果卖方本无履约能力或根本不准备履约,以欺诈手法诱引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从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的,买方要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卖方有固定住所和财产的,可以先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卖方骗取定金或预付款后逃之夭夭不见踪影的,买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收集提供卖方进行欺诈的线索和证据,配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办追查侦破。2、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卖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买方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卖方协商,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决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买卖合同中欺诈的防范不仅是合同承办人的任务,而且也是企业合同管理机关的任务,防范买卖合同欺诈措施不仅要在履行阶段进行,而且也要在签订阶段进行。只有合同签约人和合同管理机构提高对买卖合同欺诈的防范认识,认真学习民法典律知识,有不懂的及时咨询律师。在签约履行实践中谨慎防范,买卖合同的欺诈现象才会减少发生,进而杜绝发生。
  
  
  


·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合同法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


·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解除辩护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有:甲方乙方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解除辩护合同的情况、达成的一致意见、法律依据和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解除合同协议书要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内容要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时间。其中要注明甲乙双方同意对于...


·签订赠与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
      签订赠与合同法律后果是什么?当人们无偿将自己的财物送给他人时,为保证不会出现反悔现象,一般都会选择签订赠与合同。签订合同既然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那就一定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么,签订赠与民法典律后果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赠与民法典律后果是什么? 一、赠与民法典律后果...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裁员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裁员吗?合同到期不续签不算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中介签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中介签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中介签合同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一、店面合同未到期违约金怎么支付?
      一、店面合同未到期违约金怎么支付?对于未约定违约金的,在判决时候可以不支持违约金。但是对于双方约定了违约金但是未约定标准的可以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


·一、试用期签合同了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签合同了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


·一、用人单位不签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用人单位不签合同随时辞职可以吗?1、这个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在一个月之内想要直接走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在一月内想要辞职,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因为此时用人单位并没有违法行为超过一个月的话,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


·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在理财产品逐渐多样化的今天,证券、股票等投资方式逐渐为大众所接受。因为有专业的证券公司做基础,是的证券投资变得十分频繁,证券合同纠纷也变多了起来。那么,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么? 抵押合同是由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的一种。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


·保证合同的保证范围有哪些
      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的为债务人的债务行为进行担保的行为就属于保证合同,保证人的责任就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责任时,替任务人履行此债务责任。保证合同一般由这三种形式拟定:1、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拟定约定合同。2、债权人与债务人、保证人三者共同签定合约。3、由保证人独门拟定保证书给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